阿飞吐出最后一口烟,在烟灰缸里掐灭烟头,橘红色的火星刹那间散开成又轻又冷的灰烬。他全身一丝不挂,下半身盖着被单,露出上半身靠在床头。窗帘的缝隙间透出正午的阳光,昨晚一直在下雨,雨势不大,雨点落在窗户玻璃上,淅淅沥沥的,倒是增添了几分情趣。看来今天是个大晴天。刚才的最后一口烟一直氤氲在阿飞眼前,始终散不开,这烟里似乎什么都有,也什么都没有。
他身边睡着一个女人,同样一丝不挂,蚕丝被刚好遮住她的一半胸部,她的乳房白嫩匀称,褐色的乳头若隐若现。地毯上散落着两人的衣物,他没看到女人的内衣。昨晚认识的这个叫诺宝的女人,大概三十出头,或许接近四十,这是阿飞昨晚的判断。她的妆容和举止,她丰满的身体散发出的成熟女性的气味。可现在,当她脸上的妆全都卸掉之后,她的五官竟呈现出一种稚气,简直像个青涩的中学生。女人,还有许多事物,在阿飞眼里都是飘忽不定的,只有一点他能确定,诺宝不是她的真名。
两天前,他来到这座西南小城,漫无目的。也不能说他全无目的,几周前他忽然冒出一个想法,去一座陌生的城市,不要让人知道他是谁,他打算扮成一名并不富裕的游客。他在酒吧看中了诺宝,灯光摇曳中,一头大波浪长发左右摇摆,灵活又丰满的腰身随音乐扭动。他请她喝酒,她没有拒绝。阿飞一向对自己的外貌很有信心,即使不靠金钱的力量,他的魅力也足以征服各式各样的女人。两人带着微醺回到酒店,他们在电梯里就几乎按捺不住。
他不记得她是什么时候卸的妆,大概是他睡着之后。阿飞又点燃一根烟,诺宝还在身旁熟睡,他看着她稚气的脸,又想起她高潮时的表情,像缠绕在木架上的紫藤花。他忽然感到疲乏,掠过一阵虚无。竟然是同一个人,他心想。
诺宝翻了个身,将左手搭在阿飞身上。他注意到她的无名指上有带过戒指的痕迹。
一点左右,两人在楼下吃午餐。诺宝狼吞虎咽,她补了妆,淡淡的,刚好隐去了稚气,也没有昨晚的浓艳。阿飞随便吃了几口,抽着烟看着窗外,这地方离火车站不远,旅人来来往往,背着包,拉着行李箱,还可以隐约看到远去的列车。五月的阳光已经有些灼人。
“你结过婚?”阿飞问。
“还没离。”诺宝边吃边说。
“有孩子吗?”
“七岁,刚上小学……”
窗外驶过一辆豪华跑车,发动机肆无忌惮的咆哮,像头不可一世的愤怒的公牛。因为车声,阿飞没听清诺宝的后半句话。
“下午干嘛?”
“接孩子放学,回家做饭,他今天出差回来。”
阿飞没有接话。他摇摇头,同时露出不可思议的笑容。夜店女郎也好,青涩的女学生也罢,可能都是他头脑里的虚像,抑或是浮在生活表面的幻影。
“你笑什么。”
“抱歉。那吃完饭,我们各走各的。这附近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最好不花钱。”
“别装了。”诺宝直勾勾地盯着他。“你身上有贵气。穷人的气味是装不出来的,你真他妈无聊。”
阿飞哑口无言,他不仅不生气,甚至还有一丝羞愧。诺宝说得没错,他的家境富裕,而且不是一般的富裕。父亲孟文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政商界都得给他面子,儿子孟飞是不折不扣的富二代,在当地也是无人不知。朋友们叫他孟少,他喜欢女人叫他阿飞。他三十出头,从没有工作过,也没有结婚,每天被各种女人和狐朋狗友包围。在这座西南小城里没人认识他,但诺宝的话仿佛给他套上了一层保鲜膜,薄薄的一层,将他隔绝开来。他感到不自由。
两人在餐厅门口道别,从始至终,他们都没有询问对方的真名。阿飞不知道去哪,回房间继续睡觉。约摸六七点,他被一通电话吵醒,来电话的是俞婉琴,他的第二任后妈。她问他在哪,转告了他父亲的嘱咐,又关心寒暄了几句。他的房间在二十二楼,可以看得很远,这城市本就不大,几乎一半尽收眼底。从窗户向外望去,正好是一条主干道,路上的汽车不算多,比不上大城市的拥堵,有的车开着灯,有的车没开,没有人按喇叭,全都安静地行驶在自己的车道上。这条路一直延伸到天与地的交汇处。城市之上,橘红色的天幕由远及近,逐渐黯淡,到了阿飞眼前,只剩下一片青黑色。他有些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温柔的黄昏景致。这个时间诺宝应该早就接完孩子在家做饭,或许他们一家三口已经坐上桌了。直到现在,他还是接受不了诺宝作为一个母亲的形象。其实他也不知道母亲应该是什么样子。无数扇窗子纷纷亮起灯,这无数的温暖而微弱的光源。城市彻底入夜。
阿飞第一次见到俞婉琴是在十六岁。这个女孩比他大不了多少,刚刚大学毕业,在一所中学当语文老师。孟文把她带回家,介绍两人认识,他告诉阿飞,俞婉琴以后就是他的第二任母亲。阿飞是私生子,他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父亲不告诉他,他是被家里的佣人带大。直到五岁,孟文给他找了第一个后妈。那是个精干的事业型女人,在生意场上给予了孟文很大的帮助。阿飞和她的交集不多,他的生活起居依旧由佣人照料。孟文和那个女人的婚姻只维持了五年,离婚时她分走了一大笔财产,两人没有孩子。
俞婉琴是个干净单纯的姑娘,和孟文的第一任妻子完全是不同的类型。或许是年龄相仿的缘故,阿飞第一次见到她便有种亲近感。她的眉宇间,言谈中,恰如其名。这几年,父亲交往过无数个女人,有他知道的,有他不知道的,只有婉琴被带回家和他正式见面。婉琴和父亲是在何时何种情况下相识、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两人的婚姻能维持多久、是否金钱凌驾于情感。这些问题偶尔会不经意的出现在阿飞脑中,在他的年少时光里,像被春风拂过的湖面,泛起浅浅的涟漪。
九月末的夜晚,一弯新月宛如眉梢,银白色的月光洒下初秋的凉意。在一栋豪华别墅的庭院里,一群年轻人在举办露天派对。今天是阿飞十八岁的生日。婉琴作为女主人,招待着阿飞的朋友们。孟文没有到场,他几乎错过了儿子的每一个生日。朋友们都很羡慕阿飞有这么一位年轻漂亮的母亲,纷纷调侃起哄,开着有些出格的玩笑。阿飞不介意,只要父亲不在,他都是喊她婉琴姐。两年来,他们相处得十分融洽,和之前的那个女人不同,婉琴努力像个真正的母亲一样,关心阿飞的生活和学习,阿飞有什么烦恼,也会第一时间向她倾述。他时常会想,是否全天下的母子都是如此。佣人们陆续拿来美味的食物和各种酒,大家唱歌、做游戏、谈天说地,婉琴和这群年轻人毫无隔阂。
派对一直持续到深夜才结束。由于别墅离城区很远,再加上大部分人已经喝醉,他们今晚都在这里过夜。这栋豪华别墅仿佛山腰上的一座城堡,足以住下所有人。婉琴和佣人们一起收拾餐具、打扫卫生,即使已嫁入豪门两三年,她还是不习惯被人伺候。阿飞安顿好其他人也下来帮忙。他只是不想让婉琴太辛苦。
欧式庭院里,植被和草坪修剪的整整齐齐,庭院中央的长方形水池如一面墨蓝色的镜子,泛出黯淡的月光,在镜面一角,可以隐约看到那一弯朦胧的新月。佣人们已经回房休息,阿飞和婉琴并肩坐在池边的长椅上,两人都有些醉意。别墅里的灯全都熄灭,在远离城市的山野中,虫鸣、蛙叫、叶子的簌簌声,让夜晚更加静谧。刚才喧闹的派对仿佛已是很遥远的事情。水池对面有一座凉亭,四根罗马柱支起一块圆形穹顶,穹顶上有座带翅膀的女武神雕像。英姿飒爽的女武神披坚执锐,阿飞从很小的时候就被这座雕像迷住。凉亭里的吊椅上堆满大家送给阿飞的礼物,其中那个昂贵的剃须刀是婉琴送的,象征着他从一个男孩变成男人。
“还不去睡吗?”婉琴说。
“还没困,再坐会。今天辛苦了。”
“招待你朋友是应该的。你爸又不在。”
“他啊。不指望他记得我生日。”
“其实你爸挺关心你,就是太忙。”
“也许吧。我就算了,可最近他陪你的时间好像也越来越少。”
婉琴半天没有说话,连呼吸的声音都听不到,像黑夜中的一块石头。
“……可能生意上的事太忙了吧。”
她有些哽咽。阿飞看向她,发现她在流泪。
“怎么了?和我爸吵架了?是不是他在外面又有其他女人了?”阿飞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状况。
婉琴擦了擦眼泪,稍微沉默了一会。“没事。我只是有点想家了。”
“你老家好像挺远,有空我陪你回去一趟吧。真的不是因为我爸……”
“你就别操心我们的事了。”
庭院里起了风,秋凉愈发浓了。水池荡起涟漪,越来越密,一阵急似一阵。虫鸣、蛙叫、叶子的簌簌声更加响亮,越过了一个临界值,让夜晚不再静谧。婉琴的头发被风吹起,触到了阿飞的脸颊,他感觉到脸上除了发丝的拂动还有冰凉的水滴。没有下雨,婉琴还在流泪。
他准备抬起手臂,一直迟疑不决。婉琴突然打了个冷颤,下意识的往阿飞这边缩了缩身子。
“还有我陪你。”他还是搂住了她。
“谢谢。不早了,回去睡吧。别着凉了。”婉琴站起身,看着阿飞,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
那天晚上距今已十多年,阿飞直到现在也不明白,当时他是以怎样的身份在安慰她,儿子,弟弟,还是一个刚刚成年的男性。不久后阿飞高中毕业,去美国读大学,毕业回国时,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已经降生。他和婉琴的关系早就疏远,回不到过去的亲密。准确的说,他们变得更像平常母子。
刚过十点,眼前的这座城市已经入梦。街灯洒下的光,像一团昏黄浓稠的沙尘,笼罩在灯下的一小片角落里。没被沙尘笼罩的地方呈现出冰凉的黑暗,黑暗中偶尔冒出一个行人,走进黄沙,沾上一身尘埃,又没入黑暗。看不清他们的脸,与阿飞擦身而过,即使从彼此的身体穿过,也看不清对方的面孔。刚才阿飞还在酒馆喝酒,没有和任何人说话。该回去了,这趟旅程不如预期。他心里想着。但他并不知道他的预期是什么。从酒馆出来,他不知道这是哪,有很多树,很多分岔的路径,不同的过去交汇到现在,又分出无数个未来。迷乱的脚步踏着一块块大理石板,他想走快些,跑起来,于是用力向下蹬腿,可无论怎么用力,仿佛蹬在一团棉花上,使不上劲。越用力越跑不快,任其追逐或逃离。
花园小径里不止他一个喝醉的人。走出花园是一条大马路,看不到汽车和行人,沿街的店面全都关门。有的橱窗里还亮着灯,五颜六色的光透过玻璃照在阿飞身上,他看到他自己。英俊的面庞,匀称的身形,忧郁深邃的眼神,还有很多很多钱,谁都会爱他。泛着白光的纸页在眼前纷飞,像雾色中的蝴蝶。他贴近橱窗,凝神注目,原来纸页不是在眼前的这家店里,而是在街对面。他转过身,看到西西弗书店。
将近十二点阿飞才从睡梦中醒来,他不记得昨晚是怎么回的酒店,不记得哪些是真实,哪些是梦,哪些是喝醉后的幻象。天空阴沉沉的,似乎随时会下雨,潮湿闷热的空气紧紧贴着皮肤,像无数只蚂蚁在身上爬行,看不见,摸不着,甩不掉,轻飘飘又沉甸甸。这座多雨的城市让人提不起兴致。阿飞查看回家的火车,最早的一班在下午四点,他买好票,下楼吃饭。从睁开眼到现在,他的脑子里一直有几片像是蝴蝶的白色物体在上下纷飞,不知是昨夜的酒未醒还是梦未散,恍恍惚惚。
离四点还早,阿飞决定去一探究竟。他来到昨天的酒馆,酒馆附近有一座小花园。他的记忆模糊,似乎来过这里,又似乎没来过。街灯下没有沙尘,行人的面孔清晰可见,树木稀少,分岔的路径不多,来路和去路都不复杂,脚下的大理石板坚硬厚实。穿过花园是一条繁华的街道,马路上的汽车川流不息,沿街店面都开着门,有人进,有人出,灯光明亮,音乐声嘈杂。阿飞陷入了另一种恍惚,昨夜他仿佛游离出另一个自己,遇到了世界的另一面。而现在,眼前所见,他并不觉得真实。
这条街上果真有一家西西弗书店,里面人不多,摆满了各种书籍,还有咖啡出售。阿飞很少来书店这种地方,他本身不喜欢看书,但也看过不少文学名著。那几年,婉琴经常给他推荐课外读物,他学的是理科,数学和物理是他的强项,但为了让婉琴开心,他会把她推荐的书全部读一遍。有本叫《雪国》的小说他一直记得,他读不懂,却被里头的某种情绪困扰了很久。刚才他在书架上看到了这本书。婉琴从小就热爱文学,如今成了一名语文老师。虽然没有实现自己的文学梦,但终归从事了与之相关的工作。她时常这样安慰自己。
“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还不是嫁给了我爸这种人。”在出国的临行前,阿飞对婉琴说过这样一句话。孟文不在,来送行的只有婉琴和几个佣人。那是唯一一次,婉琴在阿飞面前生气,她没有表现出来,但他能感觉到。
这句话一直横梗在阿飞心里。他喝着难喝的咖啡,想着无聊的往事。现在两点不到,从这出发去火车站,走路只要十几分钟。他打算就在这家书店消磨掉剩下的时间。天空愈发阴霾,云层间传来隐约雷鸣,一阵风起,窗户玻璃上出现了几道雨痕。店里的人渐渐多了,他们进来避雨,顺便看书、喝咖啡。不知什么时候,阿飞身边的空位坐满了人,本就不大的咖啡间变得有些拥挤。他起身准备离开,一转身,撞掉了一个女孩手中的咖啡。热咖啡全都泼在了女孩身上,她失声大叫,阿飞连连道歉,两人一阵手忙脚乱。
店员也赶来帮忙,擦干被弄脏的地面,去洗手间帮女孩清洗衣服上的污渍。阿飞买了一杯咖啡站在洗手间门口等她。再次道歉是一方面,在刚才的忙乱中,他注意到女孩的样子,恍然间似曾相识,连当时的场景似乎也经历过。只有一点让他觉得奇怪,女孩身上有个地方和他脑中那个模糊的印象截然不同,仿佛本就不确定的事实里却隐藏着一种异乎寻常的笃定。
“给你买的。刚才的事,再次向你郑重道歉。”
女孩从洗手间出来,她的白色T恤上残留着一大块褐色污渍。
“没事了,你也不是故意的。咖啡我收下了,谢谢。”她爽快地接过咖啡,好像真的不再生气。
“你的衣服……你有空吗?我买件新的赔给你。”
“不麻烦了。这衣服没多少钱。”她盯着阿飞看了好一会,嘴角似笑非笑。
“就当交个朋友。我是游客,反正闲着没事,我看你好像也不是本地人。”
“是啊,我也是来旅游的。那好吧,喝完这杯咖啡我们就出发。我叫陆琰,你呢?”
“孟飞。叫我阿飞就行。”
从书店出来,雨还在下,轻柔的小雨点落在身上,反倒凉快。一路上两人有说有笑,很快就熟络起来。陆琰身形娇小,乌黑的长发扎成一束马尾辫,几乎垂到腰间,她的脸有点婴儿肥,没有化妆,身上也肉乎乎的,脸颊白里透红,眉毛自然弯曲,不浓不淡,眼睛大而明亮,应该是带了隐形眼睛,她的左侧鼻翼旁有颗绿豆般大小的黑痣,十分显眼,鼻子不算高,小巧玲珑,双唇都很饱满,下嘴唇微微突出。陆琰的整个面部给人一种圆润和喜气的感觉。阿飞在记忆里搜索,始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这张脸,或是与他曾经认识的某个女人相似。
雨势逐渐变大,两人跑进一家商场躲雨,顺便给陆琰买衣服。她推辞了很久,还是推辞不掉,最终收下了阿飞给她买的两件T恤。他们在商场里闲逛,互相打趣斗嘴,陆琰有说不完的话,能一口气说个不停,她的语调夸张,表情丰富,不时爆两句粗口,讲些不正经的段子,一点不客套,一点不避讳。看上去两人不像是刚刚认识,而是一对相熟多年的老友。她也去美国留过学,刚回国不久,正在四处旅行,共同的留学经历让他们有更多的话题。
晚上两人一起吃了饭,陆琰掏的钱,她执意要请客,阿飞拗不过她。雨又下小了。雨雾中的城市灯火璀璨,行人大多没有打伞,每个人都不紧不慢,马路上偶尔开过一辆汽车,别具一格的老房子出现在拐角。这只是遥远而陌生的西南小城里一个普通的夜晚。他们朝酒店的方向走着,两人碰巧住在同一家酒店。路过火车站时,阿飞看见一对中年男女站在候车室门口,好像是女人在给男人送行,男人进去后女人站了好一会才离开。他这时才想起来,自己本应在下午四点乘上回家的列车。他完全忘了这事。如果不是因为陆琰,他现在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
酒店的前台小妹跟阿飞打招呼,他每次进出大门都会和她聊两句。今天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阿飞没有搭理她,只顾和陆琰说话。小妹看见两人一起走进电梯,撇撇嘴,翻了个白眼。电梯里没有其他人,一路上行,停在了二十一层。陆琰出去之前,他们约好明天再结伴出游。
阿飞坐在窗户前抽烟,烟灰掉落在地毯上。雨停了。被雨水洗刷过的夜色清晰透明,比平时看得更远,一望无际的灯火之上,是更加缥缈虚无的宇宙,将一切笼罩、吞没。陆琰让阿飞想起了他大学时的恋人,两人长得并不像,只是那久违的情感的波动让他无比怀念。
佩妮是地道的加利福尼亚人。金色的波浪长发,湛蓝的双瞳,姣好的身材,像是从好莱坞老电影里走出来的美人。她是阿飞第一个正式的恋人,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固定女友。两人都是天体物理学专业,在第一节课上佩妮就被这个特别的亚洲男孩吸引。阿飞选择这个专业纯粹出于兴趣,从懂事起他就意识到他这辈子都没有工作的必要,他当然也没有成为一名科学家的觉悟。佩妮和他不同,她对自己的人生有着明确的规划。
两人的恋情就像加州热辣的阳光。在阿飞的人生中那是一段难忘的经历,身处异国他乡,初尝恋爱的滋味,没有成天围在身边的佣人,没有巴结他的狐朋狗友,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过着普通的校园生活。留学期间阿飞从未回过家,当时他有想过永远留在美国。
第一学期的暑假,他和佩妮去尼亚加拉瀑布游玩。两人乘上“雾中少女”号游船,经过汹涌澎湃的瀑布,水浪的冲击让船体大幅摆动,水珠如暴雨一般砸落下来,隆隆水声仿佛震天雷鸣,淹没他们兴奋的欢呼与尖叫。午后的阳光让瀑布变成一幕幕金色的流波,游船以及船上的乘客犹如渺小的尘埃,与金色的流波一同消失在巨大的水雾中。后来阿飞每次看到佩妮金色的长发,就会想起那天的瀑布。
上岸后佩妮跟他讲了关于“雾中少女”和尼亚加拉瀑布的传说。有几个不同的版本,但每个故事的结局都大同小异——少女坠入瀑布,化身成了雾气。
他们两人的恋情最终也会化作雾气,然后慢慢消散。四年的时间转瞬即逝,也足够漫长。在阿飞离开美国的几个月前,佩妮曾问过他为什么不留在美国,他到底想要怎样的人生。阿飞看着那双美丽的蓝色的眸子,如同晴空下的大海,他自己则是海上的一艘帆船,如果没有风,他便不知该去向何处。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当初让他留下来的冲动也渐渐淡去。临别前,两人都没有太多不舍,毕竟过程已足够美好。
刚回国的那段时间,他们还有些联系,时日久了,再加上时差等各种原因,彼此彻底断开了仅存的一丝挂念。那抹金色的瀑布永远留了在阿飞的记忆里。十多年前他和佩妮在地球的另一端,如今他身处这座陌生的城市,在近百米的高空,望着窗外的夜色斑斓。他今天刚认识的那个叫陆琰的女孩,就在楼下的某个房间里。
“没意思。”陆琰放下酒杯,玻璃杯里蓝色的鸡尾酒还有不到三分之一。桌上摆满了吃剩下的食物,都是薯条、泡芙、天妇罗之类的小吃,她打了个饱嗝,用纸巾擦擦嘴。
“什么没意思?跟我一起没意思吗?”阿飞问她。
“我是说白天去的那些景点,不好玩。你这人倒挺有趣。”
“所有城市都一样,能有什么不同。下一站准备去哪?”
“还没定。”
“还喝酒吗?”
“怎么?想把我灌醉。”
她的目光已经有些迷离,脸颊略带红晕,在昏暗的灯光下,阿飞觉得她在对他笑。酒馆里人不多,装修风格简单,台上有位年轻人在弹吉他唱歌,唱的是《Let It Be》。阿飞听过这首歌,佩妮对披头士乐队十分着迷。前天晚上他就觉得这家酒馆氛围不错,于是今天带陆琰过来。
“有想过。”阿飞说。
“那看我们谁先醉。服务员,再来两杯酒。”陆琰大声呼喊服务员,然后一口气喝掉杯子里剩下的酒。
“我们才认识两天,就不怕我对你图谋不轨。一个人在外面还是少喝酒。”
“不怕。”
“为什么?”
“你和我之前认识的一个朋友很像。”她稍稍抬起头,似乎在看向远方。“长相、气质以及给人的感觉都挺像,年龄也差不多,第一次见到你,我差点把你当成他了。对了,你不是私生子吗,说不定你们是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兄弟,要不回去问问你爸。不过嘛,他比你老实多了,没你这么油嘴滑舌。”
服务员又拿来两杯酒。陆琰连珠炮似地说个不停,她的兴致突然高涨起来。阿飞跟陆琰说过自己的身世和家庭情况,之前诺宝的话让他意识到装穷人确实是种可耻的行为。更重要的是他无法对陆琰有所隐瞒,因为他的期待,他的胆怯,他的不自信。这些情绪和当时在美国遇到佩妮时一样,甚至更复杂,更理不清头绪。
“他是你以前的恋人?”阿飞问。
“只是普通朋友。我去他工作的地方买书时认识的,当时我还是高中生。好巧,我们都是在书店认识的。之后我去了美国,和他的联系就渐渐少了。他现在应该已经结婚生子了吧。”
“因为我和他很像,所以你认为我不是坏人。”
“相由心生。他以前一直对我很好……其实我们没见过几次面,大部分时候都是在手机上聊天。他为我写过诗,写过小说。”
“原来如此。敬这位朋友,干杯!”阿飞举起酒杯,对陆琰说,也对那位他没见过的朋友说。
“干杯!祝他生活幸福。”
临近深夜,两人从酒馆出来。陆琰占七分醉意,阿飞占三分。他们互相搀扶、打闹,自由放纵。经过小花园,经过无人的街道,经过西西弗书店,这些地方和昨天白天时不同,和前天晚上时也不同,是不曾遇见过的世界的另一面。更加真实,也更加梦幻。快到酒店时陆琰瘫坐在地上,阿飞只好把她背回自己的房间。
路过酒店门厅,又是昨天的前台小妹当班。她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两人,心里充满污言秽语,她见过太多不省人事的女人被男人带回房间。陆琰侧卧在床上,醉酒的人最好不要仰卧,以防呕吐物堵塞气管,阿飞对此很有经验。他记不清有多少女人在他面前喝醉,无意或有意,然后被他丢到床上,任凭他处置。陆琰不同,她只是信任他。阿飞心里这么认为。
陆琰胡言乱语说着什么,阿飞听不清。她又在对他笑,像对一个老朋友,一个比谁都要了解她的人;她对他笑,像一个老朋友,一个比谁都要了解他的人。她抓住他的手,一股温热的柔软传到阿飞的掌心上。酒精在他们体内流动,如一条又一条闪着橘光的游丝,陆琰的脸颊、脖子、手掌都泛起红潮,将她的肌肤映衬的更加细腻,更加光泽,像朝露下的玫瑰花瓣,像夏天的火烧云。一缕长发散落下来,搭在她的鼻尖上,遮住一只眼睛,陷进嘴唇里,阿飞觉着唯有这长发多余。他用手指撩起那缕头发,不经意间看向她的双眼,半闭半睁,半醉半醒,那双眼睛似乎在拒绝他,又似乎在挑逗他。片刻的迟疑后,他缓缓俯下身,陆琰的唇间呼出滚烫的气息,带着饱满的鲜红的娇艳欲滴的色泽扑面而来。她信任他。阿飞认为自己准备好了。
手机突然响起,来电话的是陈知芳。阿飞有些惊讶,他离开房间,到门外接电话。陈知芳是阿飞曾经的订婚对象,两人的父亲是生意场上的朋友,家族联姻、强强联合是他们婚姻的目的。阿飞并不排斥这种婚姻,甚至正合他的心意,婚后他依然可以无所顾忌的和各种女人来往,依然自由不被束缚。起初陈知芳也抱有同样的想法,于是两人都欣然接受了这名不副实的结合。可后来陈知芳竟对阿飞动了真心,她开始期待,开始要求。在婚礼的前一周,阿飞撕毁了婚约,他认为自己还没有准备好。孟文为此大发雷霆,父子间的关系越发疏远。
今天陈知芳打电话来是告诉阿飞她马上要结婚了,还给他发来了婚纱照。阿飞祝她婚姻幸福。他抽完一根烟才回到房间。
陆琰睡着了。空气沉静下来,仿佛可以听见她安稳的呼吸声。她脸上的红潮不再那么明显,淡淡的,一点一点消散。她的眼,她的鼻,她的唇和耳,她脸部圆润的轮廓,她平缓起伏的胸膛,在阿飞潮湿的目光中融为一体。一切都静止了。
“你连指尖都泛出好看的颜色。”阿飞脑子里冒出了这句话。他不记得是在哪本书上看到的,只感到一股悲凉从心底溢出。
巨大的雷鸣将阿飞惊醒。外面下着暴雨,天色昏暗,猜不透时间。
“你醒了。”陆琰靠在床头看他。
“几点了?”
“快两点。”
“我睡了这么久。”昨晚他躺在陆琰身边睡着了,睡得很安稳。
“我也刚醒。”
“好大的雨,看来今天哪也去不成了。”
“是啊。”
“也好。”
“如果雨停了,能陪我下去剪头发吗?”
“当然。你想剪成什么样?”
“剪短。”
“为什么?”
“去美国前我一直是短发。我想变回那时候的样子。”
“有多短?”
“你看了就知道。”
阿飞泡了两碗面。两人没有刷牙,没有洗脸,头发蓬乱,脸上溢满油脂,陆琰盘腿,阿飞屈膝。在二十二楼高的房间里,他们一边坐在床上吃面,一边看着窗外的雨电风雷,云谲波诡。吸食面条的声音此起彼伏。
“这地方感觉时时刻刻在下雨。”陆琰率先吃完面。
“确实经常下雨,但也没那么夸张。”
“反正我不喜欢。”
“……要走了吗?”阿飞点燃香烟,瞥了陆琰一眼。
“……明天去看海吧。”她走到窗户前向下看,什么也看不到,天色从刚才的昏暗变成一片白茫茫。雨雾弥漫,他们被彻底隔绝。
“这里哪有海。”
“往南一百公里。”
“出城去?”
“对。听说那里的沙滩很美,海岸边还有一座小镇。”
约摸四五点,雨停了。这座城市大概习惯了狂风暴雨,完全没有内涝。阿飞陪陆琰去理发店,他坐在门口的沙发上等了很久。起初他只看到背影,没意识到这就是陆琰。等她转过身,阿飞见到了一种和虚无截然相反的东西。他脑中那个模糊又笃定的印象此时就站在他面前,对他笑,和他说话,越来越清晰,原来头发就是唯一的不同。他的前半生以及后半生结识的所有女性或许只是一个人——他面前的这个人——他追逐的幻影,他逃离的幻灭。
从很久以前开始,一直到许多年后,庭院里的女武神雕像始终高高地立在穹顶上,平静地俯视他,沉默地指引他。从过去到未来,永恒地存在于时间之外。
利落的短发,露出脖子和双耳,白T恤,黑色双肩包,长裤,球鞋。从远处看,甚至分不清性别。在人流如潮的火车站,陆琰刚取完票,阿飞在她身侧,有些沉默。两人准备找个地方休息会,等列车到站。这里是个小城镇,人口不多,火车站却和大城市一样繁华,上车,下车,停留,中转。阿飞觉着异常熟悉,为陆琰送行的场景,他似乎经历过无数遍。说好的今天去看海,可陆琰家里出了事,早上来电话要她赶紧回家。他们坐在一家冷饮店里,等时间过去。
陆琰今天戴了副无框眼镜,耳垂上镶着黑色耳钉,银质手串挂在右手腕上,红色的指甲油与白皙的肌肤形成强烈对比。两人之间隔着一张小桌子,桌面贴着冷饮店的广告纸,阿飞这边是大海,陆琰那边是银河,中间是冷饮店的LOGO。桌上放着两杯红色饮料,陆琰买的,阿飞不知道它的名字。直到很多年以后,他依然不知道这杯红色饮料叫什么。陆琰摘下眼镜,揉揉双眼,她的眼睛有些红肿,大概是前两天戴了太长时间的隐形眼镜。家里的变故让她的情绪有些低落,阿飞也没有太多话,两人偶尔聊几句,等时间过去。
那天他们在火车站里说了些什么,他完全不记得。陆琰握住那杯红色饮料时,灯光穿过透明的塑料杯和半透明的液体,形成一圈明暗交织的橘色光芒,环绕着她的白手指与红指甲。阿飞想起当年在美国,他和佩妮去一座偏僻的小镇旅行,突然而至的暴风雪封住了进出小镇的道路,他们在旅馆里待了整整三天。壁炉里燃着温暖的火苗,一人捧一杯热咖啡,看屋外的雪景、无人的街道和停车场。这座城市往南一百公里,是否有座同样偏僻的小镇。他盯着她的指尖出神。
到时间了,他把陆琰送进候车室。
阿飞也离开了,乘上下午四点的列车,还是那趟车,只不过推迟了几天。车上的人不算多,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前后的座位都有人,唯独旁边的座位没有。乘客聊天的声音传到阿飞的耳朵里,在他听来像是遥远的回响,仿佛站在幽深的山谷中。天色昏暗下来,他透过车窗玻璃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不是孟飞,是陆琰提起过的那位朋友。此刻他们终于见到了彼此,成为彼此的前世与来生,成为一个人和无数人,在时间的轨迹里历经轮回。
窗外的黄昏向后褪去,只在远处留有一点橘红色的影子。列车在山谷间穿行,驶向一望无垠的夜色,驶向银河与大海,驶向茫茫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