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列傳良吏第七十六 張恂 鹿生 張應 宋世景 路邕 閻慶胤 明亮 杜纂 裴佗 竇瑗羊敦 蘇淑

罷侯置守,歷年永久,統以方牧,仍世相循,所以寬猛爲用,庇民調俗。但廉平常跡,聲問難高;適時應務,招響必速。是故搏擊爲侯,起不旋踵;儒弱貽咎,錄用無時。此則已然於前世矣。後之爲吏,與世沉浮。季叔澆漓,奸巧多緒,所以蒲、密無爲之化,難見其人。有魏初拓中州,兼併疆域,河南、關右,遺黎未純,擁節分符,多出豐氵市。政術治風,未能鹹允,雖動貽大戮,而貪虐未悛,亦由網漏吞舟,時掛一目。高祖肅明網紀,賞罰必行,肇革舊軌,時多奉法。世宗優遊而治,寬政遂往,太和之風,頗以陵替。肅宗馭運,天下淆然,其於移風革俗之美,浮虎還珠之政,九州百郡,無所聞焉。且書其爲時所稱者,以著良吏云爾。

張恂,字洪讓,上谷沮陽人也。隨兄兗歸國,參代王軍事。恂言於太祖曰:“金運失御,劉石紛紜,暮容竊號山東,苻姚盜器秦隴,遂使三靈乏響,九域曠君。大王樹基玄朔,重明積聖,自北而南,化被燕趙。今中土遺民,望雲冀潤。宜因斯會,以建大業。”太祖深器異,厚加禮焉。皇始初,拜中書侍郎,幃幄密謀,頗預參議。從將軍奚牧略地晉川,拜鎮遠將軍,賜爵平皋子。出爲廣平太守。恂招集離散,勸課農桑,民歸之者千戶。遷常山太守。恂開建學校,優顯儒士。吏民歌詠之。於時喪亂之後,罕能克厲,惟恂當官清白,仁恕臨下,百姓親愛之,其治爲當時第一。太祖聞而嘉嘆。太宗即位,賜帛三百匹,徵拜太中大夫。神瑞三年卒,年六十九。恂性清儉,不營產業,身死之日,家無餘財。太宗悼惜之,贈徵虜將軍、幷州刺史、平皋侯,諡曰宣。

子純,字道尚,襲爵。鎮遠將軍、平皋子。坐事爵除。

純弟代,字定燕。陳留、北平二郡太守。卒,贈冠軍將軍、營州刺史,諡曰惠侯。代所歷著清稱,有父之遺風。代子長年,中書博士。出爲寧遠將軍、汝南太守。有郡民劉崇之兄弟分析,家貧惟有一牛,爭之不決,訟於郡庭。長年見之,悽然曰:“汝曹當以一牛,故致此競,脫有二牛,各應得一,豈有訟理。”即以家牛一頭賜之。於是郡境之中各相誡約,鹹敦敬讓。太和初,卒於家。

子琛,字寶貴,少有孝行。歷武騎常侍、羽林監、太子翊軍校尉。卒。

子略,武定中,左光祿大夫。

鹿生,濟陰乘氏人。父壽興,沮渠牧犍庫部郎。生再爲濟南太守,有治稱。顯祖嘉其能,特徵赴季秋馬射,賜以聰馬,加以青服,彰其廉潔。前後在任十年。時三齊始附,人懷苟且,,蒲博終朝,頗廢農業。生立制斷之,聞者嗟善。後歷徐州任城王澄、廣陵侯元衍徵東、安南二府長史,帶淮陽太守、郯城鎮將。年七十四,正始中卒。追贈龍驤將軍、兗州刺史。

張應,不知何許人。延興中,爲魯郡太守。應履行貞素,聲績著聞。妻子樵採以自供。高祖深嘉其能,遷京兆太守。所在清白,得吏民之忻心焉。

宋世景,廣平人,河南尹翻之第三弟也。少自修立,事親以孝聞。與弟道璵下帷誦讀,博覽羣言,尤精經義。族兄弁甚重之。舉秀才,對策上第,拜國子助教,遷彭城王勰開府法曹行參軍。勰愛其才學,雅相器敬。高祖亦嘉之。遷司徒法曹行參軍。

世景明刑理,著律令,裁決疑獄,剖判如流。轉尚書祠部郎。彭城王勰每稱之曰:“宋世景精識,尚書僕射才也。”臺中疑事,右僕射高肇常以委之。世景既才長從政,加之夙勤不怠,兼領數曹,深著稱績。頻爲左僕射源懷引爲行臺郎。巡察州鎮十有餘所,黜陟賞罰莫不鹹允。遷徒七鎮,別置諸戍,明設亭候,以備北虜。懷大相委重。還而薦之於世宗曰:“宋世景文武才略,當今寡儔,清平忠直,亦少其比。陛下若任之以機要,終不減李衝也。”世宗曰:“朕亦聞之。”尚書令、廣陽王嘉,右僕射高肇,吏部尚書、中山王英共薦世景爲國子博士,尋薦爲尚書右丞。王顯與宋弁有隙,毀之於世宗,故事寢不報。

尋加伏波將軍。行滎陽太守。鄭氏豪橫,號爲難治。濟州刺史鄭尚弟遠慶先爲苑陵令,多所受納,百姓患之。世景下車,召而謂之曰:“與卿親,宜假借。吾未至之前,一不相問,今日之後,終不相舍。”而遠慶行意自若。世景繩之以法,遠慶懼,棄官亡走。於是僚屬畏威,莫不改肅。終日坐於?事,未嘗寢息。縣史、三正及諸細民,至即見之,無早晚之節。來者無不盡其情抱,皆假之恩顏,屏人密語。民間之事,鉅細必知,發奸摘伏,有若神明。嘗有一吏,休滿還郡,食人雞豚;又有一干,受人一帽,又食二雞。世景叱之曰:汝何敢食甲乙雞豚,取丙丁之帽!吏幹叩頭伏罪。於是上下震悚,莫敢犯禁。坐弟道璵事除名。

世景友于之性,過絕於人,及道璵死。哭之哀切,酸感行路,形容毀悴,見者莫不嘆愍。歲餘,母喪,遂不勝哀而卒。世景嘗撰《晉書》,竟未得就。

子季儒,遺腹生。弱冠,太守崔楷闢爲功曹,起家太學博士、明威將軍。曾至譙宋之間,爲文吊嵇康,甚有理致。後夜寢,室壞壓殞,年二十五,時人鹹傷惜之。

路邕,陽平清淵人。世宗時,積功勞,除齊州東魏郡太守,有惠政。靈太后詔曰:“邕蒞政清勤,善綏民俗。比經年儉,郡內饑饉,羣庶嗷嗷,將就溝壑,而邕自出家粟,賑賜貧窘,民以獲濟。雖古之良守,何以尚茲。宜見沾錫,以垂獎勸。可賜龍廄馬一匹、衣一襲、被褥一具。班宣州鎮,鹹使聞知。”邕以善治民,稍遷至南青州刺史而卒。

閻慶胤,不知何許人。爲東秦州數城太守。在政五年,清勤厲俗。頻年饑饉,慶胤歲常以家粟千石賑恤貧窮,民賴以濟。其部民楊寶龍等一千餘人,申訟美政。有司奏曰:“案慶胤自蒞此郡,惠政有聞,又能自以己粟贍恤饑饉,乃有子愛百姓之義。如不少加優賚,無以厲彼貪殘。又案齊州東魏郡太守路邕,在郡治能與之相埒,語其分贍又亦不殊,而聖旨優隆賜以衣馬,求情即理,謂合同賞。”靈太后卒無褒賞焉。

明亮,字文德,平原人。性方厚,有識幹,自給事中歷員外常侍,延昌中,世宗臨朝堂,親自黜陟,授亮勇武將軍。亮進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臣勇武,其號至濁。且文武又殊,請更改授。”世宗曰:“今依勞行賞,不論清濁,卿何得乃復以清濁爲辭!”亮曰:“聖明在上,清濁故分。臣既屬聖明,是以敢啓。”世宗曰:“九流之內,人鹹君子,雖文武號殊,佐治一也。卿何得獨欲乖衆,妄相清濁。所請未可,但依前授。”亮曰:“今江左未賓,書軌宜一。方爲陛下授命前驅,拓定吳會。官爵陛下之所輕,賤命微臣之所重,陛下方收所重,何惜所輕。”世宗笑曰:“卿欲爲朕拓定江表,揃平蕭衍,揃平拓定,非勇武莫可。今之所授,是副卿言。辭勇及武,自相矛盾。”亮曰:“臣欲仰稟聖規,運籌而定,何假勇武,方乃成功。”世宗曰:“謀勇二事,體本相須。若勇而無謀,則勇不獨舉;若謀而無勇,則謀不孤行。必須兼兩,乃能制勝,何得雲偏須運籌而不復假勇乎?”亮曰:“請改授平遠將軍。”世宗曰:“運籌用武,然後遠人始平,卿但用武平之,何患不行平遠也。”亮乃陳謝而退。

後除陽平太守,清白愛民,甚有惠政,聲績之美,顯著當時。朝廷嘉其風化。轉汲郡太守,爲治如前,譽宣遠近。二郡民吏,迄今追思之。卒孝昌初,贈左將軍、南青州刺史。

初,亮之在陽平,屬相州刺史、中山王熙起兵討元叉。時幷州刺史城陽王徽亦遣使詣亮,密同熙謀。熙敗,亮詭其使辭,由是徽音獲免。二年,詔追前效,重贈平東將軍、濟州刺史,拜其子希遠奉朝請。

亮從弟遠,儀同開府從事中郎。

杜纂,字榮孫,常山九門人也。少以清苦自立。時縣令齊羅喪亡,無親屬收痤,纂以私財殯葬。由是郡縣標其門閭,後居父喪盡禮。郡舉孝廉,補豫州司士。

稍除積弩將軍。領衆詣淮,迎降民楊箱等。修立楚鎮,招納山巒李天保等五百戶。從徵新野,除騎都尉。又從駕壽春,敕纂緣淮慰勞。豫州刺史田益宗率戶歸國,使纂詣廣陵安尉初附,賑給田廩。從徵新野,及南陽平,以功賜爵井陘男,賞帛五百匹。數日之中,散之知友。時人稱之。又詣赭陽、武陰二郡,課種公田,隨供軍費。除南秦州武都太守。正始中,遷漢陽太守,並以清白爲名。又隨都督楊椿等詣南秦軍前,招慰逆氏。還,除虎賁中郎將,領太倉令。遭母憂去職。久之,除伏波將軍,復爲太倉令。尋除寧遠將軍、陰陵戍主。延昌中,京師儉,敕纂監京倉賑給民廩。肅宗初,拜徵虜將軍、清河內史。性儉約,尤愛貧老,至能問民疾苦,對之泣涕。勸督農桑,親自檢視,勤者賞以物帛,惰者加以罪譴。吊死問生,甚有恩紀。還,以本將軍除東益州刺史。無御邊威略,羣氏反叛。以失民和徵還。遷太府少卿,除平陽太守、後將軍、太中大夫。

正光末,清河入房通等三百人頌纂德政,乞重臨郡。詔許之。孝昌中,爲葛榮圍逼,纂以郡降榮。榮令纂入信都慰喻,都督李瑾欲斬,刺史元孚德纂,還。出,又勸榮以水灌城,榮遂以纂爲常山太守。至郡未幾,榮滅。定州刺史薛曇尚以纂老舊,令護博陵、鉅鹿二郡,纂以疾辭。少時卒於家。

纂所歷任,好行小惠,蔬食弊衣,多涉誣矯,而輕財潔己,終無受納,爲百姓所思,號爲良守。永熙中,贈平北將軍、殷州刺史。天平四年,重贈本將軍、定州刺史。

裴佗,字元化,河東聞喜人。其先因晉亂避地涼州。苻堅平河西,東歸桑梓,因居解縣焉。父景,惠州別駕。

佗容貌魁偉,隤然有器望。少治《春秋杜氏》、《毛詩》、《周易》,並舉其宗致。舉秀才,以高第除中書博士,轉司徒參軍、司空記室、揚州任城王澄開府倉曹參軍。入爲尚書倉部郎中,行河東郡事。所在有稱績。還,拜尚書考功郎中、河東邑中正。世宗親臨朝堂,拜員外散騎常侍,中正如故。轉司州治中,以風聞爲御史所彈,尋會赦免。轉徵虜將軍、中散大夫。爲趙郡太守,爲治有方,威惠甚著,猾吏奸民莫不改肅。所得俸祿,分恤貧窮。轉前將軍、東荊州刺史,郡民戀仰,傾境餞送,至今追思之。尋加平南將軍。蠻酋田盤石、田敬宗等部落萬餘家,恃衆阻險,不賓王命,前後牧守雖屢征討,未能降款。佗至州,單使宣慰,示以禍福。敬宗等聞佗宿德,相率歸附。於是闔境清晏,寇盜寢息,邊民懷之,襁負而至者千餘家。尋加撫軍將軍,又遷中軍將軍。在州數載,以疾乞還。永安二年卒。遺令不聽請贈,不受賻襚。諸子皆遵行之。

佗性剛直,不好俗人交遊,其投分者必當時名勝。清白任真,不事家產,宅不過三十步,又無田園。暑不張蓋,寒不衣裘,其貞儉若此。六子。

讓之,字士禮。武定末,中書侍郎。讓之弟諏之,字士正,早有才學。司徒記室參軍。天平末,入於關西。

竇瑗,字世珍,遼西遼陽人。自言本扶風平陵人,漢大將軍竇武之曾孫崇爲遼西太守,子孫遂家焉。曾祖堪,暮容氏漁陽太守。祖表,馮文通成周太守,入國。父冏,舉秀才,早卒。普泰初,瑗啓以身階級爲父請贈,詔贈徵虜將軍、平州刺史。

瑗年十七,便荷帙從師。遊學十載,始爲御史。轉奉朝請、兼太常博士,拜大將軍、太原王爾朱榮官,因是爲榮所知,遂表留瑗爲北道大行臺左丞。以軍功賜爵陽洛男,除員外散騎常侍。瑗以拜榮官,賞新昌男。因從榮東討葛榮,事平,封容城縣開國伯,食邑五百戶。後除徵虜將軍、通直散騎常侍,仍左丞。瑗乞以容城伯讓兄叔珍,詔聽以新昌男轉授之,叔珍由是位至太山太守。

爾朱世隆等立長廣王曄爲主,南赴洛陽。至東郭外,世隆等遣瑗奏廢之。璦執鞭獨人禁內,奏曰:“天人之望,皆在廣陵,願行堯舜之事。”曄遂禪焉。由是除徵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敷奏侃然,前廢帝甚重之。出帝時,爲廷尉卿。及釋奠開講,瑗與散騎常侍溫子升、給事黃門侍郎魏季景、通直散騎常侍李業興,併爲摘句。天平中,除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尋除廣宗太守,治有清白之稱。廣宗民情兇戾,前後累政鹹見告訟。惟瑗一人,終始全潔。轉中山太守,加徵東將軍。聲譽甚美,爲吏民所懷。及齊獻武王班書州郡,誡約牧守令長,稱瑗政績,以爲勸厲焉。後授使持節、本將軍、平州刺史。在州政如治郡。又爲齊獻武王丞相府右長史。瑗無軍府斷割之才,不甚稱職。又行晉州事。

既還京師,上表曰:

臣在平州之日,蒙班《麟趾新制》,即依朝命宣示,所部士庶忻仰有若三章。臣聞法象巍巍,乃大舜之事;政道鬱郁,亦隆周之軌。故元道股肱,可否相濟。聲教之聞,於此爲證。伏惟陛下應圖臨宇,握紀承天,克構洪基,會昌寶曆,式張琴瑟,且調宮羽,去甚刪泰,革弊遷澆,俾高祖之德不墜於地。畫一既歌,萬國歡躍。

臣伏讀至三公曹第六十六條,母殺其父,子不得告,告者死。再三返覆之,未得其門。何者?案律,子孫告父母、祖父母者死。又漢宣雲“子匿父母,孫匿大父母,皆勿論。蓋謂父母、祖父母,小者攘羊,甚者殺害之類,恩須相隱,律抑不言。法理如是,足見其直。未必指母殺父止子不言也。若父殺母,乃是夫殺妻,母卑於父,此子不告是也。而母殺父,不聽子告,臣誠下愚,輒以爲惑。昔楚康王欲殺令尹子南,其子棄疾爲王御士而上告焉。對曰:“泄命重刑,臣不爲也。”王遂殺子南,其徒曰:“行乎?”“吾與殺吾父,行將焉入!”曰:“臣乎?”曰:“殺父事仇,吾不忍。”乃縊而死。注云:“棄疾自謂不告父爲與殺,謂王爲仇,皆非禮,《春秋》譏焉。斯蓋門外之治,以義斷恩,知君殺父而子不告,是也。母之於父,同在門內,恩無可掩,義無斷割。知母將殺理應告父;如其已殺,宜聽告官。今母殺父而子不告,便是知母而不知父。識比野人,義近禽獸。且母之於父,作合移天,既殺己之天,復殺子之天,二天頓毀,豈容頓默!此母之罪,義在不赦,下手之日,母恩即離,仍以母道不告,鄙臣所以致惑。

今聖化淳洽,穆如韶夏,食椹懷音,梟鏡猶變,況承風稟教,識善知惡之民哉。脫下愚不移,事在言外,如或有之,可臨時議罪,何用豫制斯條,用爲訓誡。誠恐千載之下,談者喧譁,以明明大朝,有尊母卑父之論。以臣管見,實所不取。如在淳風厚俗必欲行之。且君、父一也。父者子之天,被殺事重,宜附“父謀反大逆子得告”之條。父一而已,至情可見。竊惟聖主有作,明賢贊成,光國寧民,厥用爲大,非下走頑蔽所能上測。但受恩深重,輒獻瞽言,儻蒙收察,乞付評議。

詔付尚書,三公郎封君義立判雲:“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生我勞悴,續莫大焉。子於父母,同氣異息,終天靡報,在情一也。今忽欲論其尊卑,辨其優劣,推心未忍,訪古無據。母殺其父,子復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殺。天下未有無母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案《春秋》,莊公元年,不稱即位,文姜出故。服虔注云:‘文姜通兄齊襄,與殺公而不反。父殺母出,隱痛深諱。期而中練,思慕少殺,念至於母。故《經》書:三月夫人遜於齊。’既有念母深諱之文,明無仇疾告列之理。且聖人設法,所以防淫禁暴,極言善惡,使知而避之。若臨事議刑,則陷罪多矣。惡之甚者,殺父害君,著之律令,百王罔革。此制何嫌,獨求削去。既於法無違,於事非害,宣佈有年,謂不宜改。”瑗復難雲:

尋局判雲:“子於父母,同氣異息,終天靡報,在情一也。今欲論其尊卑,辨其優劣,推心未忍,訪古無據。”瑗以爲《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又曰:“乾天也,故稱父;坤地也,故稱母。”又曰:乾爲天,爲父;坤爲地,爲母。《禮喪服經》曰“爲父斬衰三年,爲母齊衰期。尊卑優劣,顯在典章,何言訪古無據?

局判雲:“母殺其父,子復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殺。天下未有無母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瑗案典律,未聞母殺其父而子有隱母之義。既不告母,便是與殺父,天下豈有無父之國,此子獨得有所之乎!

局判又云:“案《春秋》,莊公元年,不稱即位,文姜出故。服虔注云:‘文姜通於兄齊襄,與殺公而不反。父殺母出,隱痛深諱,期而中練,思慕少殺,念至於母。故《經》書:三月夫人遜乎齊。’既有念母深諱之文,明無仇疾告列之理。”瑗尋注義。隱痛深諱者,以父爲齊所殺,而母與之。隱痛父死,深諱母出,故不稱即位,非爲諱母與殺也。是以下文以義絕,其罪不爲與殺明矣。《公羊傳》曰:“君殺,子不言即位,隱之也。”期而中練,父憂少衰,始念於母,略書“夫人遜乎齊”。是內諱出奔,猶爲罪文。傳曰:“不稱姜氏,絕不爲親,禮也。”注云:“夫人有與殺桓之罪,絕不爲親,得尊父子義。善莊公思大義,絕有罪,故曰禮也。”以大義絕有罪,得禮之衷,明有仇疾告列之理。但《春秋桓》、莊之際,齊爲大國,通於文姜,魯公謫之。文姜以告齊襄,使公子彭生殺之。魯既弱小而懼於齊。是時天子衰微,又無賢霸,故不敢仇之,又不敢告列,惟得告於齊曰:“無所歸咎,惡於諸侯,講以公子彭生除之。”齊人殺公子彭生。案郎此斷,雖有援引,即以情推理,尚未遣惑。

事遂停寢。

除大宗正卿,尋加衛將軍。宗室以其寒士,相與輕之。瑗案法推治,無所顧避,甚見仇疾。官雖通顯,貧窘如初,清尚之操,爲時所重。領本州大中正,以本官兼廷尉卿,卒官。贈本將軍、太僕卿、濟州刺史,諡曰明。

羊敦,字元禮,太山鉅平人,梁州刺史祉弟子也。性尚閒素,學涉書史,以父靈引死王事,除給事中。出爲本州別駕。公平正直,見有非法,敦終不判署。後爲尚書左侍郎、徐州扶軍長史。永安中,轉廷尉司直,不拜。拜洛陽令。後爲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遷太府少卿,轉衛將軍、廣平太守。治有能名,奸吏跼蹐,秋毫無犯。雅性清儉,屬歲饑饉,家饋未至,使人外尋陂澤,採藕根而食之。遇有疾苦,家人解衣質米以供之。然其爲治,亦尚威嚴。朝廷以其清白,賜谷一千斛、絹一百匹。興和初卒,年五十二。吏民奔哭,莫不悲慟。贈都督徐兗二州諸軍事、衛大將軍、吏部尚書、兗州刺史,諡曰貞。

武定初,齊獻武王以敦及中山太守蘇淑在官奉法,清約自居,宜見追褒,以厲天下,乃上言請加旌錄。詔曰:“昔五袴興謠,兩歧致詠,皆由仁覃千里,化洽一邦。故廣平太守羊敦、故中山太守蘇淑,並器業和隱,幹用貞濟,善政聞國,清譽在民。方藉良才,遂登高秩,先後凋亡,朝野傷悼。追旌清德,蓋惟舊章,可各賞帛一百匹、谷五百斛,班下郡國,鹹使聞知。”

子隱,武定末,開府行參軍。

蘇淑,字仲和,武邑人也。立性敦謹,頗涉經傳。兄壽興,坐事爲閹官。壽興後爲河間太守。賜爵晉陽男。及壽興將卒,遂冒養淑爲子。淑,熙平中襲其爵,除司空士曹參軍。尋轉太學博士、厲威將軍、員外散騎侍郎。轉奉車都尉,領殿中侍御史。因使於冀州,會高幹邕執刺史元嶷據城起義,淑贊成其事。幹邕以淑行武邑郡。未幾,爾朱汝歸疑率兵將至,淑於郡逃還京師。後除左將軍、太中大夫、行河陰令。出除樂陵內史。淑在郡綏撫,其有民譽。始逕二週,謝病乞解,有詔聽之,民吏老幼訴乞淑者甚衆。後歷滎陽太守,亦有能名。加中軍將軍、司徒從事中郎。興和二年,拜中山太守。三年,卒於郡。淑清心愛下,所歷三郡,皆爲吏民所思,當時稱爲良二千石。武定初,贈衛大將軍、都官尚書、瀛州刺史,諡曰懿。齊獻武王追美清操,與羊敦同見優賞。

子子且,襲。武定中,齊獻武王廟丞。

史臣曰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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