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四十二 張周趙任申屠傳第十二

張蒼,陽武人也,好書律歷。秦時爲御史,主柱下方書。有罪,亡歸。及沛公略地過陽武,蒼以客從攻南陽。蒼當斬,解衣伏質,身長大,肥白如瓠,時王陵見而怪其美士,乃言沛公,赦勿斬。遂西入武關,至咸陽。

沛公立爲漢王,入漢中,還定三秦。陳餘擊走常山王張耳,耳歸漢。漢以蒼爲常山守。從韓信擊趙,蒼得陳餘。趙地已平,漢王以蒼爲代相,備邊冠。已而徙爲趙相,相趙王耳。耳卒,相其子敖。復徙相代。燕王臧荼反,蒼以代相從攻荼有功,封爲北平侯,食邑千二百戶。

遷爲計相,一月,更以列侯爲主計四歲。是時,蕭何爲相國,而蒼乃自秦時爲柱下御史,明習天下圖書計籍,又善用算律歷,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主郡國上計者。黥布反,漢立皇子長爲淮南王,而蒼相之。十四年,遷爲御史大夫。

周昌者,沛人也。其從兄苛,秦時皆爲泗水卒史。及高祖起沛,擊破泗水守監,於是苛、昌以卒史從沛公,沛公以昌爲職志,苛爲客。從入關破秦。沛公立爲漢王,以苛爲御史大夫,昌爲中尉。

漢三年,楚圍漢王滎陽急,漢王出去,而使苛守滎陽城。楚破滎陽城,欲令苛將,苛罵曰:“若趣降漢王!不然,今爲虜矣!”項羽怒,亨苛。漢王於是拜昌爲御史大夫。常從擊破項籍。六年,與蕭、曹等俱封,爲汾陰侯。苛子成以父死事,封爲高景侯。

昌爲人強力,敢直言,自蕭、曹等皆卑下之。昌嘗燕入奏事,高帝方擁戚姬,昌還走。高帝逐得,騎昌項,上問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即桀、紂之主也。”於是上笑之,然尤憚昌。及高帝欲廢太子,而立威姬子如意爲太子,大臣固爭莫能得,上以留侯策止。而昌庭爭之強,上問其說,昌爲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欲廢太子,臣期期不奉詔。”上欣然而笑,即罷。呂后側耳於東箱聽,見昌,爲跪謝曰:“微君,太子幾廢。”

是歲,戚姬子如意爲趙王,年十歲,高祖憂萬歲之後不全也。趙堯爲符璽御史,趙人方與公謂御史大夫周昌曰:“君之史趙堯年雖少,然奇士,君必異之,是且代君之位。”昌笑曰:“堯年少,刀筆吏耳,何至是乎!”居頃之,堯侍高祖,高祖獨心不樂,悲歌,羣臣不知上所以然。堯進請問曰:“陛下所爲不樂,非以趙王年少,而戚夫人與呂后有隙,備萬歲之後而趙王不能自全乎?”高祖曰:“我私憂之,不知所出。”堯曰:“陛下獨爲趙王置貴強相,及呂后、太子、羣臣素所敬憚者乃可。”高祖曰:“然。吾念之欲如是,而羣臣誰可者?”堯曰:“御史大夫昌,其人堅忍伉直,自呂后、太子及大臣皆素嚴憚之。獨昌可。”高祖曰:“善。”於是召昌謂曰:“吾固欲煩公,公強爲我相趙。”昌泣曰:“臣初起從陛下,陛下獨奈何中道而棄之於諸侯乎?”高祖曰:“吾極知其左遷,然吾私憂趙,念非公無可者。公不得已強行!”於是徙御史大夫昌爲趙相。

既行久之,高祖持御史大夫印弄之,曰:“誰可以爲御史大夫者?”孰視堯曰:“無以易堯。”遂拜堯爲御史大夫。堯亦前有軍功食邑,及以御史大夫從擊陳豨有功,封爲江邑侯。

高祖崩,太后使使召趙王,其相昌令王稱疾不行。使者三反,昌曰:“高帝屬臣趙王,王年少,竊聞太后怨戚夫人,欲召趙王並誅之。臣不敢遣王,王且亦疾,不能奉詔。”太后怒,乃使使召趙相。相至,謁太后,太后罵昌曰:“爾不知我之怨戚氏乎?而不遣趙王!”昌既被徵,高後使使召趙王。王果來,至長安月餘,見鴆殺。昌謝病不朝見,三歲而薨,諡曰悼侯。傳子至孫意,有罪,國除。景帝復封昌孫左車爲安陽侯,有罪,國除。

初,趙堯既代周昌爲御史大夫,高祖崩,事惠帝終世。高後元年,怨堯前定趙王如意之畫,乃抵堯罪,以廣阿侯任敖爲御史大夫。

任敖,沛人也,少爲獄吏。高祖嘗避吏,吏系呂后,遇之不謹。任敖素善高祖,怒,擊傷主呂后吏。及高祖初起,敖以客從爲御史,守豐二歲。高祖立爲漢王,東擊項羽,遨遷爲上黨守。陳豨反,敖堅守,封爲廣阿侯,食邑千八百戶。高後時爲御史大夫,三歲免。孝文元年薨,諡曰懿侯。傳子至曾孫越人,坐爲太常廟酒酸不敬,國除。

初任敖免,平陽侯曹窋代敖爲御史大夫。高後崩,與大臣共誅諸呂。後坐事免,以淮南相張蒼爲御史大夫。蒼來絳侯等尊立孝文皇帝,四年,代灌嬰爲丞相。

漢興二十餘年,天下初定,公卿皆軍吏。蒼爲計相時,緒正律歷。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故因秦時本十月爲歲首,不革。推五德之運,以爲漢當水德之時,上黑如故。吹律調樂,入之音聲,及以比定律令。若百工,天下作程品。至於爲丞相,卒就之。故漢家言律歷者本張蒼。蒼凡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邃律歷。

蒼德安國侯王陵,及貴,父事陵。陵死後,蒼爲丞相,洗沐,常先朝陵夫人上食,然後敢歸家。

蒼爲丞相十餘年,魯人公孫臣上書,陳終始五德傳,言“漢土德時,其符黃龍見,當改正朔,易服色”。事下蒼,蒼以爲非是,罷之。其後黃龍見成紀,於是文帝召公孫臣以爲博士,草立土德時歷制度,更元年。蒼由此自絀,謝病稱老。蒼任人爲中候,大爲奸利,上以爲讓,蒼遂病免。孝景五年薨,諡曰文侯。傳子至孫類,有罪,國除。

初蒼父長不滿五尺,蒼長八尺餘,蒼子復長八尺,及孫類長六尺餘。蒼免相後,口中無齒,食乳,女子爲乳母。妻妾以百數,嘗孕者不復幸。年百餘歲乃卒。著書十八篇,言陰陽律歷事。

申屠嘉,樑人也。以材官蹶張從高帝擊項籍,遷爲隊率。從擊黥布,爲都尉。孝惠時,爲淮陽守。孝文元年,舉故以二千石從高祖者,悉以爲關內侯,食邑二十四人,而嘉食邑五百戶。十六年,遷爲御史大夫。張蒼免相,文帝以皇后弟竇廣國賢有行,欲相之,曰:“恐天下以吾私廣國。”久念不可,而高帝時大臣餘見無可者,乃以御史大夫嘉爲丞相,因故邑封爲故安侯。

嘉爲人廉直,門不受私謁。是時,太中大夫鄧通方愛幸,賞賜累鉅萬。文帝常燕飲通家,其寵如是。是時,嘉入朝而通居上旁,有怠慢之禮。嘉奏事畢,因言曰:“陛下幸愛羣臣則富貴之,至於朝廷之禮,不可以不肅!”上曰:“君勿言,吾私之。”罷朝坐府中,嘉爲檄召通詣丞相府,不來,且斬通。通恐,入言上。上曰:“汝第往,吾今使人召若。”通至丞相府,免冠,徒跣,頓首謝嘉。嘉坐自如,弗爲禮,責曰:“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史今行斬之!”通頓首,首盡出血,不解。上度丞相已困通,使使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此語弄臣,君釋之。”鄧通既至,爲上泣曰:“丞相幾殺臣。”

嘉爲丞相五歲,文帝崩,孝景即位。二年,晁錯爲內史,貴幸用事,諸法令多所請變更,議以適罰侵削諸侯,而丞相嘉自絀所言不用,疾錯。錯爲內史,門東出,不便,更穿一門,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廟C82D垣也。嘉聞錯穿宗廟垣,爲奏請誅錯。客有語錯,錯恐,夜入宮上謁,自歸上。至朝,嘉請誅內史錯。上曰:“錯所穿非真廟垣,乃外C82D垣,故冗官居其中,且又我使爲之,錯無罪。”罷朝,嘉謂長史曰:“吾悔不先斬錯乃請之,爲錯所賣!”至舍,因嘔血而死。諡曰節侯。傳子至孫臾,有罪,國除。

自嘉死後,開封侯陶青、桃侯劉舍及武帝時柏至侯許昌、平棘侯薛澤、武強侯莊青翟、商陵侯趙周,皆以列侯繼踵,B13CB13C廉謹,爲丞相備員而已,無所能發明功名著於世者。

贊曰:張蒼文好律歷,爲漢名相,而專遵用奉之《顓頊歷》,何哉?周昌,木強人也。任敖以舊德用。申屠嘉可謂剛毅守節,然無術學,殆與蕭、曹、陳平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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