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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涛声》编辑的一封信编辑先生:我常常看《涛声》,也常常叫“快哉!”但这回见了周木斋先生那篇《骂人与自骂》,其中说北平的大学生“即使不能赴难,最低最低的限度也应不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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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女子与小人归在一类里,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亲。后来的道学先生们,对于母亲,表面上总算是敬重的了,然而虽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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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光我爱看“变戏法”。他们是走江湖的,所以各处的戏法都一样。为了敛钱,一定有两种必要的东西:一只黑熊,一个小孩子。黑熊饿得真瘦,几乎连动弹的力气也快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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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学灯》上看见驳吴宓君《新文化运动之反应》这一篇文章之后,才去寻《中华新报》来看他的原文。那是一篇浩浩洋洋的长文,该有一万多字罢,——而且还有作者吴宓君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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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大内档案”这东西,在清朝的内阁里积存了三百多年,在孔庙里塞了十多年,谁也一声不响。自从历史博物馆将这残余卖给纸铺子,纸铺子转卖给罗振玉,罗振玉转卖给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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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庚五月二十八日的《大晚报》告诉了我们一件文艺上的重要的新闻:“我国美术名家刘海粟徐悲鸿等,近在苏俄莫斯科举行中国书画展览会,深得彼邦人士极力赞美,揄扬我国之书画名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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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红楼梦》,觉得贾府上是言论颇不自由的地方。焦大以奴才的身分,仗着酒醉,从主子骂起,直到别的一切奴才,说只有两个石狮子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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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还有记忆的,但是,零落得很。我自己觉得我的记忆好像被刀刮过了的鱼鳞,有些还留在身体上,有些是掉在水里了,将水一搅,有几片还会翻腾,闪烁,然而中间混着血丝,连我自己也怕得因此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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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来,我在北京被“正人君子”杀退,逃到海边;之后,又被“学者”之流杀退,逃到另外一个海边;之后,又被“学者”之流杀退,逃到一间西晒的楼上,满身痱子,有如荔支,兢兢业业,一声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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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峰出给我的一个题目。这题目并不出得过分。半农去世,我是应该哀悼的,因为他也是我的老朋友。但是,这是十来年前的话了,现在呢,可难说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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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了书籍杂志过“香江”,有被视为“危险文字”而尝“铁窗斧钺风味”之险,我在《略谈香港》里已经说过了。但因为不知道怎样的是“危险文字”,所以时常耿耿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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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八月三十一日《申报》的《自由谈》里,又看见了署名“寄萍”的《杨缦华女士游欧杂感》,其中的一段,我觉得很有趣,就照抄在下面:“……有一天我们到比利时一个乡村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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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先生:看了《涛声》上批评《蜜蜂》的文章后,发生了两个意见,要写出来,听听专家的判定。但我不再来辩论,因为《涛声》并不是打这类官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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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朔尔情势也转变得真快,去年以前,是批评家和非批评家都批评文学,自然,不满的居多,但说好的也有。去年以来,却变了文学家和非文学家都翻了一个身,转过来来批评批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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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北京像一片大沙漠,青年们却还向这里跑;老年们也不大走,即或有到别处去走一趟的,不久就转回来了,仿佛倒是北京还很有什么可以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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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门岛的四个月,只做了几篇无聊文字,除去最无聊者,还剩六篇,称为《华盖集续编的续编》,总算一年中所作的杂感全有了。一九二七年一月八日,鲁迅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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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画符”失敬失敬章第十三“阿呀阿呀,失敬失敬!原来我们还是同志。我开初疑心你是一个乞丐,心里想:好好的一个汉子,又不衰老,又非残疾,为什么不去做工,读书的?所以就不免露出‘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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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咖啡店的革命底广告式文字,昨天在报章上看到了,仗着第四个“有闲”,先抄一段在下面:“……但是读者们,我却发现了这样一家我们所理想的乐园,我一共去了两次,我在那里遇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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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年,“民族主义文学”家敲着大锣大鼓的时候,曾经有一篇《黄人之血》说明了最高的愿望是在追随成吉思皇帝的孙子拔都元帅之后,去剿灭“斡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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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顺”的翻译出现的时候,是很久远了;而且是大文学家和大翻译理论家,谁都不屑注意的。但因为偶然在我所搜集的“顺译模范文大成”稿本里,翻到了这一条,所以就再来一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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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之余达一先生在《文统之梦》里,因刘勰自谓梦随孔子,乃始论文,而后来做了和尚,遂讥其“贻羞往圣”。其实是中国自南北朝以来,凡有文人学士,道士和尚,大抵以“无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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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之余某公司又在廉价了,去买了二两好茶叶,每两洋二角。开首泡了一壶,怕它冷得快,用棉袄包起来,却不料郑重其事的来喝的时候,味道竟和我一向喝着的粗茶差不多,颜色也很重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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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当世“文坛”上的丑事,这两年来真也揭发得不少了:剪贴,瞎抄,贩卖,假冒。不过不可究诘的事情还有,只因为我们看惯了,不再留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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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忽然寄给我一张《晨报副刊》,我就觉得有些特别,因为他是知道我懒得看这种东西的。但既然特别寄来了,姑且看题目罢:《关于下面一束通信告读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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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隼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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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三十日《晨报副刊》上满载着一些东西,现在有人称它为“攻周专号”,真是些有趣的玩意儿,倒可以看见绅士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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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戏剧,我完全是外行。但遇到研究中国戏剧的文章,有时也看一看。近来的中国戏是否象征主义,或中国戏里有无象征手法的问题,我是觉得很有趣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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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美修斯偷火给人类,总算是犯了天条,贬入地狱。但是,钻木取火的燧人氏却似乎没有犯窃盗罪,没有破坏神圣的私有财产——那时候,树木还是无主的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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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二年看十九年秋史癖要做“双十”的循例的文章,首先必须找材料。找法有二,或从脑子里,或从书本中。我用的是后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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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三年忆光绪朝末丰之余我想赞美几句一些过去的人,这恐怕并不是“骸骨的迷恋”。所谓过去的人,是指光绪末年的所谓“新党”,民国初年,就叫他们“老新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