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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生日又称花朝,日期倒有三个:宋时洛阳风俗以二月二曰为花朝节,又为挑菜节;东京以二月十二日为花朝,作扑蝶会;成都以二月十五日为花朝,也有扑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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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好时,百花齐放,经过了二十四番花信,那么花事已了,春也去了。据说每年从小寒到谷雨,合八气,得四个月,每气管十五天,每五天一候,八气计共二十四候,每候以一花的风信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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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是众香国中的硬骨头,它不怕霜而反傲霜,偏要在肃肃霜飞的时节,烂漫地开起花来,并且开得分外鲜妍,因此古诗人对它的评价很高,宋代苏洵咏菊诗,曾有“粲粲秋菊早,卓为霜中英”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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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是我国的特产,吃茶也就成了我国人民特有的习惯。无论是都市,是城镇,以至乡村,几乎到处都有大大小小的茶馆,每天自朝至暮,几乎到处都有茶客,或者是聊闲天,或者是谈正事,或者搞些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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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闻吾苏甪直镇唐塑罗汉像的大名,却因一再蹉跎,从未前去鉴赏,引为遗憾!劳动节前五天,蒙老友吴本澄兄与费怡庵画师见邀,因欣然同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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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第一名胜雁荡山,奇峰怪石,到处都是,正如明代文学家王季重所比喻的件件是造化小儿所作的糖担中物,好玩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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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史中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由于畏怖,祈求而崇奉偶象(有形的与无形的),敬仰难以理性解释的主宰者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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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想过,如若人们开始爱惜光阴,那么他的生命的积储是有一部分耗蚀的了。年轻人往往不知珍惜光阴,犹如拥资巨万的富家子,他可以任意挥霍他的钱财,等到黄金垂尽便吝啬起来,而懊悔从前的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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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的冬天,三日冷,两日暖。碰上好天,风丝都没有,太阳暖烘烘的,好像春天。头几日,美国侵略军刚从西线败下去,逃难的朝鲜农民零零星星回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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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学灯》上看见驳吴宓君《新文化运动之反应》这一篇文章之后,才去寻《中华新报》来看他的原文。那是一篇浩浩洋洋的长文,该有一万多字罢,——而且还有作者吴宓君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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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了书籍杂志过“香江”,有被视为“危险文字”而尝“铁窗斧钺风味”之险,我在《略谈香港》里已经说过了。但因为不知道怎样的是“危险文字”,所以时常耿耿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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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长久没有小孩子,曾有人说,这是我做人不好的报应,要绝种的。房东太太讨厌我的时候,就不准她的孩子们到我这里玩,叫作“给他冷清冷清,冷清得他要死!”但是,现在却有了一个孩子,虽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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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到没有法子的时候,也偶然佩服了超出现世的作家,要模仿一下来试试。然而不成功。超然的心,是得像贝类一样,外面非有壳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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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吵架,有一个用木炭——上海是大抵用铅笔了——在墙壁上写道:“小三子可乎之及及也,同同三千三百刀!”这和政治之类是毫不相干的,然而不能算小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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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忙得出奇。恍忽之间,仿佛看见一狗,一马,或一驴,其身段神情颇似我自己;人兽不分,忙之罪也!每想随遇而安,贫而无谄,忙而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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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跟女儿看诗词大会,有一个现场情景表演的环节,现场的情景中出现了夜空中的银河,女儿看了赞叹:“哇好美的星空呐!”“这算什么星空,我小时候看到的银河才叫好看呢,明亮亮的一天星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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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哪一年起,对面的山坡上突然就栽满了桃树。桃树都矮矮的长着,被人们修剪的整齐而有序,所以它们开出的花也整齐而有序,充满了观赏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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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夜晚降临得很早,等下班的时候天已经黑压压的了,办公楼外墙上亮着的光冷嗖嗖跟风一样刺着人的眼睛。通常情况下,下班后我会拎着只装了钥匙纸巾和猫条的帆布小包溜溜达达地去菜市场,在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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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寂寞了,“北国”人人感到寂寞。一群人组织一个画会,大概是我提议的吧!又组织一个剧团,第一次参加讨论剧团事务的人有十几个,是借民众教育馆阅报室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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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引殿里的佛前灯一排一排的,每个顶着一颗小灯花燃在案子上。敲钟的声音一到接近黄昏的时候就稀少下来,并且渐渐地简直一声不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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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亡在异地的东北同胞们:当每个中秋的月亮快圆的时候,我们的心总被悲哀装满。想起高粱油绿的叶子,想起白发的母亲或幼年的亲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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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黑魆魆的,人也还睡得正甜,忽然传来了一阵开门声、人语声、脚步声,而那担杖钩环的声音更是哗啷哗啷地响得清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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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诗人,不但他的散文诗《野草》,内含哲理,用意深邃,幽默和讽刺随处可寻。就是他的杂感集,依罗膺中(庸)看法,也简直是诗,因为每篇都是短兵相接,毫无铺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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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要我写些关于日本的东西,题材听我自找所喜欢的。我对于日本的东西,有不喜欢的,如“下驮”之类,也有喜欢的,如“障子”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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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以心为形役,未尝不惆怅而独悲,唯生于今日工商业发达之世,欲不为中腹之累,悄然远行,势有所不可能者,无已则忙里偷闲,于口耕舌种之余暇,闭户焚香,细品清茗,读古人佳作,俾此心暂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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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和弟弟面相的相肖,多少人都生着可笑的误会,就是有一点熟的人,有的时候也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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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以上的人,每把求学叫做读书;这读书,也就是四十岁以下的人所称的求学。(虽然四十岁只是一句含混话,并不极端附和钱玄同先生一过四十岁即须枪毙之说,但是到底隐隐约约有一条鸿沟,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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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是那么黑丑的乌,一到傍晚,便成群结阵的飞于空中,或三两只栖于树下,“苦呀,苦呀”的叫着,更使人起了一种厌恶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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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从某一个大都市归来。那一个大都市,说得漂亮些,是乡村的气息较多于城市的。它比城市多了些乡野的荒凉况味,比乡村却又少了些质朴自然的风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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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在睡梦里,还是在半睡半醒的状态里,我很清楚的经历着一场可怕的景象。是夜云四合,暮色苍茫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