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集註右第十八章

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

達,通也。承上章而言武王、周公之孝,乃天下之人通謂之孝,猶孟子之言達尊也。

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上章言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以有天下,而周公成文武之德以追崇其先祖,此繼志述事之大者也。下文又以其所制祭祀之禮,通於上下者言之。

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

祖廟:天子七,諸侯五,大夫三,適士二,官師一。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若周之赤刀、大訓、天球、河圖之屬也。裳衣,先祖之遺衣服,祭則設之以授屍也。時食,四時之食,各有其物,如春行羔、豚、膳、膏、香之類是也。

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貴賤也;序事,所以辨賢也;旅酬下爲上,所以逮賤也;燕毛,所以序齒也。

昭,如字。爲,去聲。宗廟之次:左爲昭,右爲穆,而子孫亦以爲序。有事於太廟,則子姓、兄弟、羣昭、羣穆鹹在而不失其倫焉。爵,公、侯、卿、大夫也。事,宗祝有司之職事也。旅,衆也。酬,導飲也。旅酬之禮,賓弟子、兄弟之子各舉觶於其長而衆相酬。蓋宗廟之中以有事爲榮,故逮及賤者,使亦得以申其敬也。燕毛,祭畢而燕,則以毛髮之色別長幼,爲坐次也。齒,年數也。

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踐,猶履也。其,指先王也。所尊所親,先王之祖考、子孫、臣庶也。始死謂之死,既葬則曰反而亡焉,皆指先王也。此結上文兩節,皆繼志述事之意也。

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郊,祀天。社,祭地。不言后土者,省文也。禘,天子宗廟之大祭,追祭太祖之所自出於太廟,而以太祖配之也。嘗,秋祭也。四時皆祭,舉其一耳。禮必有義,對舉之,互文也。示,與視同。視諸掌,言易見也。此與論語文意大同小異,記有詳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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