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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小三玩腻了:把落花生的尖端咬开一点,夹住耳唇当坠子,已经不能再作,因为耳坠不晓得是怎回事,全到了他们肚里去;还没有人能把花生吃完再拿它当耳坠!《儿童世界》上的插图也全看完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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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杂店主这个人是金禧龙,自幼好武,曾远赴嵩山学艺,后因生计所迫,回到米镇,在沿河路旁开了家食杂小店。金禧龙的店里原先是热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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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乡巴佬坐洋车,忽然想起一个童年的故事。当我还是小孩的时候,祖母常常进街。我们并不住在城外,只是离市镇较偏的地方罢了!有一天,祖母又要进街,命令我:“叫你妈妈把斗风给我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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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跳着舞,“牵牛房”那一些人们每夜跳着舞。过旧年那夜,他们就在茶桌上摆起大红蜡烛,他们摹仿着供财神,拜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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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舜水是我们的大同乡,他与王阳明都是绍兴府属余姚县人,在民国成立前后特别受国人的崇敬,杭州清泰门内立祠,遗书重刊,大概都是民国一二年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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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晓林著《念堂诗话》卷二中有一则云:“《日知录》谓古卖糖者吹箫,今鸣金。予考徐青长诗,敲锣卖夜糖,是明时卖饧鸣金之明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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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常说:“许多往事,知道的人浙渐少了,要是不赶紧写,实在是可惜的。”但是他的生活,永远在思想的斗争中,似乎无暇记述这些往事,他的愿望并没有充分地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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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书店里常常可以看见有所谓《读书秘诀》《作文秘诀》之类的小册子,内容毫无价值,目的只是骗人。但是,有些读者贪图省力,不肯下苦功夫,一见有这些秘诀,满心欢喜,结果就不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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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公山畔此勾留,水国春寒尚似秋。天外有天初泛艇,客中为客怕登楼。烟波浩荡连千里,风物凄清拟十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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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近,我在中国社会上发现了几样主义。其一,是坚壁清野主义。“坚壁清野”是兵家言,兵家非我的素业,所以这话不是从兵家得来,乃是从别的书上看来,或社会上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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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见则多怪,真叫人愁得慌!谁能都知都懂?就拿相对论说吧,到底怎样相对?是像哼哈二将那么相对,还是像情人要互吻时那么面面相对?我始终弄不清!况且,还要“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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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镇第一大蚕丝商木东在一个雷雨之夜突然中风。那个时候,木飞正坐在河堤上看着一群大雁飘然而过,木飞没有注意到一只的蚊子在他耳边的飞舞,而是像桑树无视青草那样,对蚊子的光临漠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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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傍晚,天色比平时暗得要早,突然的降温,掺着寒气,使得外面刮起了大风,天空也灰蒙蒙的,屋里灯亮着,书架上的几本书也到还书期限了,于是潦草收拾一番,披上厚厚的衣服,便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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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一辈的父母似乎都有个“通病”,那便是,无论何时何地,孰是孰非,只要看到自己孩子在外面受了委屈,第一反应,就是拉在身后,即便孩子真的有错,也是率先挡在前面全揽,等着解决了眼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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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什么?小时候总觉得世界上最美的人是童话故事里的公主,长大以后自己也会成为像公主一样的人。但是后来才发现美没有标准的,美多层次的,只是人们赋予了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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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是那样长,好像让我顺着一条小道爬上天顶。其实只是三层楼,也实在无力了。手扶着楼栏,努力拔着两条颤颤的,不属于我的腿,升上几步,手也开始和腿一般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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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孑民的名字,在现今我们虽然熟习,但在那时候(约六十年前,正当光绪戊戌),老百姓中间,只知道有“蔡元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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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光”上见到仲贤先生的《十五年前的回忆》,想起在江南水师学堂时的一二旧事,与仲贤先生所说的略有相关,便又记了出来,作这一篇《怀旧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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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不是一件很可爱的东西,但我们在做小孩子的时候都有点喜欢他。我同兄弟常在夏天乘大人们午睡,在院子里弃着香瓜皮瓤的地方捉苍蝇,——苍蝇共有三种,饭苍蝇太小,麻苍蝇有蛆太脏,只有金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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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脚骨”——读若Phacahkueh,是我们乡间的方言,就是说“无赖子”,照王桐龄教授《东游杂感》的笔法,可以这样说:——破脚骨官话曰无赖曰光棍,古语曰泼皮曰破落户,上海曰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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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摩耳(J.H.Moore)给某学校讲伦理学,首五讲是说动物与人之“蛮性的遗留”(SurvivalofSavage)的,经英国的唯理协会拿来单行出版,是一部很有趣味与实益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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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平住下来的人,总知道逛庙会逛小市的趣味。你来回踱着,这儿看看,那儿站站;有中意的东西,磋磨磋磨价钱,买点儿回去让人一看,说真好;再提价钱,说那有这么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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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人们一遇到不大看惯的东西,总不免以为他古怪。我还记得初看见西洋人的时候,就觉得他脸太白,头发太黄,眼珠太淡,鼻梁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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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过了一篇散文《养兔记》,今又提笔,再记养兔之事。前文记述的是我在村里上小学时,饲养一对长毛兔的前前后后,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往事;本文要写的,则是我与一只又老又病的菜兔之间的零零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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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同乡朋友:今天我看见这么多朋友来听我说话,觉得非常感动,无论什么人,见到这样多人的欢迎,都一定会非常感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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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象从前一样,大狗是睡在门前的木台上。望着这两只狗我沉默着。我自己知道又是想起我的小黑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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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些生物因为天生相貌不好,被人嫌恶,往往遇见无妄之灾,虽然它本性本来是很好的,或者还于人类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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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贼——这是一个多么美而浪漫的名词!我们读过《洛宾荷德》的民谣禁不住爱那群绿林的豪客,读过摆伦的诗TheCorsair大约也不免要爱那海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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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神话作辩护,未免有点同善社的嫌疑。但是,只要我自信是凭了理性说话,这些事都可以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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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方才发见了一本小小说,题目是《被当做消遣品的男子》。单是这个题目就够了!十二年前的五四运动前后,反对宗法社会的运动还是大逆不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