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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军的轰炸机来了,看他们勇敢地飞翔,向他们表示沉默的欢快,但却永远不要惊慌。看敌人四处钻,发抖:盟军的轰炸机来了,也许我们会碎骨粉身,但总比死在敌人手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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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人的慰藉他忽然疯了;并且疯的情形极奇怪。我们看他很像一个好人,不过他最怕见人,一见了便吓得立刻合住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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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还有一里路,在脚车上早望见了楼。喜得心里扑通扑通地跳!晚间同父亲母亲和妹妹在灯下谈话——父亲说:“我想你早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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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时常一个人站在阴云密布之下一动不动,我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可是我的大脑却一片空白,我似乎在回忆着什么,可往事如烟又让我找不到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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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长子长孙,所以不到十一岁就说起媳妇来了。那时对于媳妇这件事简直茫然,不知怎么一来,就已经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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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是个老实人,又是个有趣的人。他能在谈天的时候,滔滔不绝地发出长篇大论。这回听勉子说,日本某杂志上有《女?》一文,是几个文人以“女”为题的桌话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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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自古流传的两句话:一是“衣食足则知荣辱”,见于《管子·牧民》篇,一是“民以食为天”,是汉朝郦食其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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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八是一个怎样可怕的日子!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这个日子!这一日,执政府的卫队,大举屠杀北京市民十分之九是学生!死者四十余人,伤者约二百人!这在北京是第一回大屠杀!这一次的屠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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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罗伦司(Florence)最教你忘不掉的是那色调鲜明的大教堂与在它一旁的那高耸入云的钟楼。教堂靠近闹市,在狭窄的旧街道与繁密的市房中,展开它那伟大的个儿,好像一座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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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纳河穿过巴黎城中,像一道圆弧。河南称为左岸,著名的拉丁区就在这里。河北称为右岸,地方有左岸两个大,巴黎的繁华全在这一带;说巴黎是“花都”,这一溜儿才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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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雁字仓皇地渡过天河,寒雁的哀呼从她心里穿过,“人啊,人啊”她叹道,“你在那里,在那里叫着我?”黄昏拥着恐怖,直向她进逼,一团剧痛沉淀在她的心里,“天啊,天啊”她叫道,“这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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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掉她,像一朵忘掉的花,——那朝霞在花瓣上,那花心的一缕香——忘掉她,像一朵忘掉的花!忘掉她,像一朵忘掉的花!像春风里一出梦,像梦里的一声钟,忘掉她,像一朵忘掉的花!忘掉她,像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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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散下无数茸毛似的天花,织成一片大氅,轻轻地将憔悴的世界,从头到脚地包了起来;又加了死人一层殓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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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诗经》中的名句。每逢阳春三月,见了那烂烂漫漫的一树红霞,就不由得要想起这八个字来,花枝的强劲,花朵的茂美,就活现在眼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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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蔓凌霜卧软沙,年来处处食西瓜”,这是宋代范成大咏西瓜园诗中句。的确,年来每入炎夏,就处处食西瓜,而在果品中,它是庞然大物,可以当得上领袖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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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女儿花这花名很为美妙,可是你翻遍了植物学大字典,断断找不到的;因为宋光宗的李后讳凤,宫中妃嫔和侍从等为了避讳之故,都称凤仙为好女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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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正月十五日,向称上元;这夜即称元夕,俗称元宵,旧俗必须张灯,盛极一时。考之旧籍,据说还是起于唐代睿宗景云二年,只有一夜;到唐玄宗时,改为三夜,元宵前后各一夜;到了北宋乾德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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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就是这么一天天的鬼混!……”原丰堂饭馆的账先生在初春微雨的中夜里,一边走着,一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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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定居在米镇,那是南方一座安静的小镇,小镇像是一座山。山体交错,河道弯曲,蛇一样的流水从西北至东南穿行而过,昼夜更替,四季迭代,不改其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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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绵绵后,院子里的瀑布小番茄快熟了,果子五颜六色,一串串如成熟的葡萄般大小,颗颗饱满圆润,水嫩多汁。植株有一人多高,株顶被三角支起来的木棍架着,繁茂的绿叶丛中,自上而下并排结对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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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爱你一天。留恋黑夜,不愿紧闭双眼。担心,明天将离你而去。只爱你一天。疲倦而空洞的双眼不能再将你注视,害怕,它不能完全把你描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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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春已至,又到了一年最有生机的季节,虽还不是春风习习,却已是晓暮路易行了。今年的春季,来得异常晚,寒气未尽,风也余留着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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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有种种说法,但是总括看来,只有两种说法是真有区别的。一种是把“不朽”解作灵魂不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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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讲讲中国最缺乏的一类文学——传记文学。这并不是因为我对传记文学有特别研究,而是因为我这二三十年来都在提倡传记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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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主席说“材料不很重要,重要的在方法”,这话是很对的。有方法与无方法,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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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独立》一零三期)里有寿生先生的一篇文章,题为《我们要有信心》。在这文里,他提出一个大问题:中华民族真不行吗?他自己的答案是:我们是还有生存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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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接先生三月二十一日手书,当时匆匆未及即时作答,现闻成都报纸因先生的女儿辟畺女士的事竟攻击先生,我觉得我此时不能不写几句话来劝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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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北京通俗讲演所请我讲演“丧礼改良”,讲演日期定在十一月二十七日。不料到了十一月二十四日,我接到家里的电报,说我的母亲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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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六年六月九日离纽约。十日晨到绮色佳,寓韦女士之家。连日往见此间师友,奔走极忙。在绮五日(十日至十四日),殊难别去。韦夫人与韦女士见待如家人骨肉,尤难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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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过门,随后进来一个胖子,穿的绸大衫,他也说他来念书,这使我很诧异。他四五十岁的样子,又是个买卖人,怎么要念书呢?过了好些时候,他说要念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