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尚同中第十二

子墨子曰:方今之時,復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蓋其語曰天下之人異義是以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其人數茲衆,其所謂義者亦茲衆。是以人是其義,而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內之父子、兄弟作怨仇,皆有離散之心,不能相和合。至乎舍餘力不以相勞,隱匿良道不以相教,腐餘財不以相分,天下之亂也,至如禽獸然。無君臣、上下、長幼之節,父子、兄弟之禮、是以天下亂焉!明乎民之無正長,以一同天下之義,而天下亂也,是故選擇天下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立以爲天子,使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既以立矣,以爲唯其耳目之請,不能獨一同天下之義,是故選擇天下贊閱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置以爲三公,與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爲大下博大,山林遠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設以爲萬諸侯國君,使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國君既已立矣,又以爲唯其耳目之請,不能一同其國之義,是故擇其國之賢者,置以爲左右將軍、大夫,以遠至乎鄉里之長,與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

天子,諸侯之君,民之正長,既已定矣,天子爲發政施教曰:“凡聞見善者,必以告其上。聞見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已有善,傍薦之。上有過,規諫之。尚同乎其上,而毋有下比之心。上得則賞之,萬民聞則譽之。意若聞見善,不以告其上。聞見不善,亦不以告其上。

上之所是不能是,上之所非不能非。己有善,不能傍薦之。上有過,不能規諫之。

下比而非其上者,上得則誅罰之。萬民聞則非毀之。”故古者聖王之爲刑政賞譽也,甚明察以審信。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欲得上之賞譽,而畏上之毀罰。

是故里長順天子政,而一同其裏之義。里長既同其裏之義,率其裏之萬民,以尚同乎鄉長,曰:“凡裏之萬民,皆尚同乎鄉長,而不敢下比。鄉長之所是,必亦是之。鄉長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鄉長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鄉長之善行。鄉長,固鄉之賢者也,舉鄉人以法鄉長,夫鄉何說而不治哉?”察鄉長之所以治鄉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其鄉之義,是以鄉治。

鄉長治其鄉,而鄉既已治矣,有率其鄉萬民,以尚同乎國君,曰:“凡鄉之萬民,皆上同乎國君,而不敢下比。國君之所是,必亦是之。國君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國君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國君之善行。國君,固國之賢者也。舉國人以法國君,夫國何說而不治哉?”察國君之所以治國而國治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其國之義,是以國治。

國君治其國,而國既已治矣,有率其國之萬民,以尚同乎天子,曰:“凡國之萬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天子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天子之善行。天子者,固天下之仁人也。舉天下之萬民,以法天子,夫天下何說而不治哉?”察天子之所以治天下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天下之義,是以天下治。

夫既尚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者,則天菑將猶未止也。故當若天降寒熱不節,雪霜雨露不時,五穀不孰,六畜不遂,疾菑戾疫,飄風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罰也,將以罰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故古者聖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是以率天下之萬民,齋戒沐浴,潔爲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其事鬼神也,酒醴粢盛不敢不蠲潔,犠牲不敢不腯肥,圭璧幣帛不敢不中度量,春秋祭祀不敢失時幾,聽獄不敢不中,分財不敢不均,居處不敢怠慢。曰:其爲正長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厚乎其爲政長也,下者,萬民有便利乎其爲政長也。天鬼之所深厚而能強從事焉,則天鬼之福可得也。萬民之所便利而能強從事焉,則萬民之親可得也。其爲政若此。是以謀事得、舉事成、入守固、出誅勝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尚同爲政者也。故古者聖王之爲政若此。

今天下之人曰:方今之時,天下之正長猶未廢乎天下也,而天下之所以亂者,何故之以也?子墨子曰:方今之時之以正長,則本與古者異矣,譬之若有苗之以五刑然。昔者聖王制爲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亂天下。則此豈刑不善哉?用刑則不善也。是以先王之書《呂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練,折則刑,唯作五殺之刑,曰法。”則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爲五殺。則此豈刑不善哉?用刑則不善,故遂以爲五殺。是以先王之書《術令》之道曰:“惟口出好興戎。”則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爲讒賊寇戎。則此豈口不善哉?用口則不善也,故遂以爲讒賊寇戎。

故古者之置正長也,將以治民也,譬之若絲縷之有紀,而罔罟之有綱也,將以連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義也。是以先王之書《相年》之道曰:“夫建國設都,乃作后王君公,否用泰也;輕大夫師長,否用佚也。維辯使治天均。”則此語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設國都、立正長也,非高其爵、厚其祿、富貴佚而錯之也,將以爲萬民興利除害、富貴貧寡、安危治亂也。

故古者聖王之爲政若此,今王公大人之爲刑政則反此。政以爲便譬宗族、於父兄故舊,以爲左右,置以爲正長。民知上置正長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隱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義。若苟上下不同義,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足以沮暴。何以知其然也?曰:上唯毋立而爲政乎國家,爲民正長,曰:“人可賞,吾將賞之。”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賞,則衆之所非。曰:人衆與處,於衆得非。則是雖使得上之賞,未足以勸乎!上唯毋立而爲政乎國家,爲民正長,曰:“人可罰,吾將罰之。”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罰,則衆之所譽,曰:人衆與處,於衆得譽。則是雖使得上之罰,未足以沮乎!若立而爲政乎國家,爲民正長,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足以沮暴,則是不與鄉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同乎?若有正長與無正長之時同,則此非所以治民一衆之道。

故古者聖王,唯而審以尚同,以爲正長,是故上下情請爲通。上有隱事遺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積害,上得而除之。是以數千萬裏之外,有爲善者,其室人未遍知,鄉里未遍聞,天子得而賞之。數千萬裏之外,有爲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鄉里未遍聞,天子得而罰之。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恐懼振動惕慄,不敢爲淫暴,曰天子之視聽也神。先王之言曰:“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視聽。使人之吻,助己言談。使人之心,助己思慮。使人之股肱,助己動作。”助之視聽者衆,則其所聞見者遠矣。助之言談者衆,則其德音之所撫循者博矣。助之思慮者衆,則其謀度速得矣。助之動作者衆,即其舉事速成矣。

故古者聖人之所以濟事成功、垂名於後世者,無他故異物焉,曰唯能以尚同爲政者也。是以先王之書《周頌》之道之曰:“載來見彼王,聿求厥章。”則此語古者國君諸侯之以春秋來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嚴教,退而治國,政之所加,莫敢不賓。當此之時,本無有敢紛天子之教者。《詩》曰:“我馬維駱,六轡沃若。載馳載驅,周爰諮度、”又曰:“我馬維騏,六轡若絲。載馳載驅,周爰諮謀。”即此語也。古者國君諸侯之聞見善與不善也,皆馳驅以告天子。是以賞當賢,罰當暴,不殺不辜,不失有罪,則此尚同之功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請將欲富其國家,衆其人民,治其刑政,定其社稷,當若尚同之不可不察,此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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