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演義第二十三回 開國會舉行盛典 違約法擅籤合同

  卻說中華民國的國會,自元年冬季,由袁總統頒佈正式召集令,至是國會議員,統已選出,會集京都,準於二年四月八日,行國會第一次開會禮。參議院本有房屋,仍在原所設立,衆議院乃是新築,規模頗覺宏敞,足容千人。因此參議院議員,統至新築的衆議院中,靜待開會。當由籌備國會事務局員,先行報告國會成立,參議員報到,共一百七十七人,衆議員報到,共五百人,雖尚未達全數,已有大半到場,應如期行開會禮。當下高懸國旗,盛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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