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随书信集一九三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北京)

季韶四弟:

  十五日所发手书,今日接到,费时仅十日,较之以前诸信尚不为迟。惟前次由交行汇去小款一笔,并未提及,想是仍未汇到。至所寄冬衣三包,恐须十一月底方能接得矣。弟不返济,为计亦得。惟陕寓经济状况如何,屡次来函,并未道及,深为悬念。又以第一次汇款至今未到,恐有他故,是以亦未敢贸然再汇第二次款耳。俟后来书可告知,以便斟酌办理,至要至要。

  中法十月初始上课,刻已上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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