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随书信集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季韶老弟如晤:

  在济曾奉一函,谅已到。随昨日回青,两校冲突事或可由调人和解;不过既然在此地解决,则校长当然负责,我可置之不理,落得清闲矣。

  老弟前后所寄衣服,都已照领代收;皮马褂系七日邮抵青局(即我晋省之日),已有同人代为领出,可勿念。屏兄前日(九号)有电自上海来,大约一半日内准可到青。老弟可转奉伯母,令高堂释念也。

  《集霰》印刷事,甚为难。我……
本章为付费内容
3贝壳(¥0.30)即可解锁
开通VIP免费阅读
Previous

Table of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