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隨書信集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季韶老弟如晤:

  在濟曾奉一函,諒已到。隨昨日回青,兩校衝突事或可由調人和解;不過既然在此地解決,則校長當然負責,我可置之不理,落得清閒矣。

  老弟前後所寄衣服,都已照領代收;皮馬褂系七日郵抵青局(即我晉省之日),已有同人代爲領出,可勿念。屏兄前日(九號)有電自上海來,大約一半日內準可到青。老弟可轉奉伯母,令高堂釋念也。

  《集霰》印刷事,甚爲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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