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類
*<春秋正經>十二卷
右以<左氏經>爲本,其與<公>、 >不同者注於下。
*<春秋經傳集解>三十卷
右晉杜預元凱集劉子駿、賈景伯父子、許惠卿、穎子嚴之注,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故題曰<春秋經傳集解>。其發明甚多,古今稱之,然其弊則棄<經>信<傳>。如成公十三年麻隧之戰,傳載秦敗績,而<經>不書,以爲晉直秦曲;則韓役書<戰>,時公在師,復不須告;克獲有功,亦無所諱:於<左傳>之例皆不合,不曰<傳>之謬而猥稱“經文闕漏”,其尤甚者至如此。
*<春秋公羊傳>十二卷
右戴宏序雲:子夏傳之公羊高,高傳其子平,平傳其子地,地傳其子敢,敢傳其子壽。至漢景帝時,壽乃與弟子胡毋子都著以竹帛。其後,傳董仲舒,以<公羊>顯於朝。又四傳至何休,爲<經傳集詁>,其書遂大傳。鄭玄曰“<公羊>善於讖”,休之注引讖最多。
*<石經公羊傳>十二卷
右皇朝田況皇祐初知成都日刊石。<國史藝文志>雲:“僞蜀刻<五經>,備註傳,爲世所稱。”以此言觀之,不應無<公>、 >,豈初有之,後散毀耶?
*<春秋?樑傳>十二卷
右範甯注。應劭<風俗通>稱?樑名赤,子夏弟子;糜信則以爲秦孝公同時人;阮孝緒則以爲名ㄈ,字元始,皆未詳也。自孫卿五傳至蔡千秋,漢宣帝好之,遂盛行於世。自漢、魏以來,爲之註解者,有尹更始、唐固、糜信、孔演、江熙等十數家,而範甯以爲皆膚淺,於是帥其長子參、中子雍、小子凱、從弟邵及門生故吏,商略名例,博採諸儒同異之說,成其父汪之志。嘗謂<三傳>之學,所得最多,諸家之解,範甯之論最善。甯,字武子,晉人。
*<石經?樑傳>十二卷
右其後不載年月及所書人姓氏。案文不闕唐及僞蜀諱,可諱“恆”字,以故知刊石當在真宗以後,意者亦是田況也。
*<春秋繁露>十七卷
右漢董仲舒撰。史稱仲舒說<春秋>事得失,<聞舉>、<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屬數十篇,十餘萬言,皆傳於後世。今溢而爲八十二篇,又通名<繁露>,皆未詳。<隋>、<唐>卷目與今同。但多訛舛。
*<春秋釋例>十五卷
右晉杜預撰。凡四十部。集<左傳>諸例及地名、譜第、歷數,皆顯其同異,從而釋之,發明尤多。昔人稱預爲<左氏>忠臣,而預自以爲有<傳>癖,觀此尤信。
*<左氏膏肓>九卷
右漢何休撰。休始答賈逵事,因記<左氏>之短。鄭康成嘗著<箴膏肓>,後人附之逐章之下。
*<春秋正義>三十六卷
右唐孔穎達撰。自杜預專治<左氏>學,其後沈文阿、蘇寬、劉炫皆有義疏,而炫性矜伐,雅好非毀,規杜氏之失一百五十餘事,義特淺近,然比諸家猶有可觀,今書據以爲本,而以沈氏補其闕焉。
*<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右不著撰人。李獻民雲徐彥撰,亦不詳何代人也。<崇文總目>謂其“援證淺局,出於近世”。以何氏三科九旨爲宗,本其說曰:“何氏之意,三科九旨,正是一事爾。總而言之,謂之三科;析而言之,謂之九旨。新周故宋,以春秋當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見異辭,所傳聞異辭,此二科六旨也;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此三科九旨也。”
*<春秋?樑傳疏>十二卷
右唐楊士勳撰。士勳官至國子四門助教。
*<春秋摘微>四卷
右唐盧仝撰。其解<經>不用<傳>,然旨意甚疏。韓愈謂“<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蓋寶錄也。
*<春秋微旨>六卷,<春秋辨疑>一卷
右唐陸淳伯同撰。淳,纂<三傳>不同,擇其善者,質以啖助、趙匡之說。助,字叔佐,閩人。匡,字伯修,天水人。<微旨>自爲序。公武嘗學<春秋>,閱古今諸儒之說多矣。大抵啖、趙以前學者,皆顓門名家,苟有不通,寧言<經>誤,其失也固陋;啖、趙以後學者,喜援<經>系<傳>,其或未明,則恁私臆決,其失也穿鑿。均之失聖人之旨而穿鑿之害爲甚。
*<春秋纂例>十卷
右唐陸淳撰。其序雲:“啖氏制<統例>,分別疏通會其義,趙氏損益,多所發揮,今纂而合之,凡四十篇。
*<春秋折衷論>三十卷
右唐陳嶽撰。以<左氏傳>爲上,<公羊傳>爲中,爲下,比其異同而折衷之。嶽,唐末從鍾傳,闢爲江西從事。
*<春秋經社>六卷
右皇朝孫覺撰。其學亦出於啖、趙,凡四十餘門。論議頗嚴。
*<春秋尊王發微>十二卷
右皇朝孫明覆撰。史臣言明覆治<春秋>,不取傳、注,其言簡而義詳,著諸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治亂之跡,故得<經>之意爲多。常秩則譏之曰:“明覆爲<春秋>,猶商鞅之法,棄灰於道者有刑,步過六尺者有誅。”謂其失於刻也。胡安國亦以秩之言爲然。
*<春秋集傳>十五卷
右皇朝王沿撰。集三傳解經之文。沿,字聖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斷事。此書仁宗朝嘗奏御,詔直昭文館,後官至天章閣待制。
*<春秋演聖統例>二十卷
右皇朝丁副撰。田偉<書目>“副”作“嗣”,未知孰誤。其序雲:“<經>有例法,一家所至,較然重輕。杜預<釋例>,專<左氏>而未該,唐陸淳<纂例>,雖舉<經>而未備。”纖悉糹圭羅而鹹在者,其唯此書乎?
*<春秋權衡>十七卷,<春秋意林>二卷,<春秋劉氏傳>十五卷
右皇朝劉敞原父撰。<權衡>論<三傳>之失,<意林>敘其解<經>之旨,劉氏傳其所解<經>也。如“桓無王”、“季友卒”、“胥命”、“用郊”之類,皆古人所未言。
*<黎氏春秋經解>十二卷
右皇朝黎釒享希聲撰。釒享,蜀人,歐陽公之客。名其書爲<經解>者,言以<經>解<經>也。其後又爲<統論>附焉。
*<橫渠春秋說>一卷
右皇朝張載子厚撰。爲門人雜說<春秋>。其書未成。
*<穎濱春秋集傳>十二卷
右蘇轍子由撰。大意以世人多師孫明覆,不復信史,故盡棄<三傳>,全以<左氏>爲本,至其不能通者始取<二傳>、啖、趙。自熙寧謫居高安,至元符初,十數年矣,暇日輒有改定,卜居龍川而書始成。
*<劉質夫春秋>五卷
右皇朝劉絢質夫撰。絢學於二程之門。伯淳嘗語人曰:“他人之學,敏則有矣,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無疑焉。正叔亦曰:“遊吾門者多矣,而信之篤、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幾希”。有李參序。
*<得法忘例論>三十卷
右皇朝馮正符所撰。熙寧八年,何郯取其書奏之,而久之不報,意者王安石不喜<春秋>故也。其書例最詳,悉務通經旨,不事浮辭。正符頗與鄧綰、陳亨甫交私,後坐口語被斥。
*<繹聖傳>十二卷
右皇朝任伯雨德翁所撰。解<經>不甚通。例如解“桓十三年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已,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取之說,戰稱人,敗績稱師,重衆之說。殊不知齊人代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何獨不重衆也。
*<王氏春秋>十二卷
右皇朝王當撰。當,眉山人。嘗爲<春秋列國諸臣傳>十餘萬言,今又釋<春秋>,真可謂有志矣。
*<馮氏春秋通解>十二卷
右皇朝馮山字允南撰。普州人。?之父也。
*<春秋指南>十卷
右吳園先生張根知常撰。以征伐會盟,年經而國緯。汪藻爲之序。
*<胡氏春秋傳>三十卷
右皇朝胡安國被旨撰。安國師程頤,其傳<春秋>事,按<左氏>義,取<公>、 >之精者,採孟子、莊周、董仲舒、王通、邵堯夫、程明道、張橫渠、程正叔之說,以潤色之。其序略曰:“近世推隆王氏新說,按爲國是獨於<春秋>,貢舉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設官,經筵不以進讀,斷國論者,無以折衷,天下不知所適,人慾日長,天理日消,其效使夷狄亂華,莫不遏也。”
*<春秋新說>十一卷
右皇朝餘安行撰。採左氏、公羊、?樑及孫復四家書,參以己意爲之。
*<四家春秋集解>二十五卷
右或人集皇朝師協、石季長、王?、景先之解爲一通,具載本文。
*<春秋外傳國語>二十一卷
右魯左丘明撰,吳韋昭弘嗣集鄭衆、賈逵、虞翻、唐固四家說成此解,皇朝宋庠爲<補音>三卷。班固<藝文志>有<國語>二十一篇,<隋志>雲二十二卷,<唐志>雲二十一卷。今書篇次與<漢志>同,蓋歷代儒者析簡併篇,互有損益,不足疑也,要之<藝文志>審矣。陸淳謂“與<左傳>文體不倫,定非一人所爲,蓋未必然。範甯雲<左氏>豔而富”,韓愈雲“<左氏>浮誇”,今觀如此,信乎其富豔且浮誇也,非左氏而論證?柳宗元稱<越語>尤奇駿,豈特<越>哉!自<楚>以下類如此。
*<非國語>二卷
右唐柳宗元子厚撰。序雲:“左氏<國語>,其文深閎傑異,而其說多誣淫。懼學者溺其文采,而淪於是非,本諸理作<非國語>。”上卷三十一篇,下卷三十六篇。
*<春秋名號歸一圖>二卷
右僞蜀馮繼先撰。<左氏>所書人,不但稱其名,或字,或號,或爵、諡,多互見,學者苦之。繼先皆取以系之名下雲。
*<春秋列國諸臣傳>五十一卷
右皇朝王當撰。類<左氏>所載列國諸臣事,效司馬遷爲之傳,凡一百三十有四人,系之以贊雲。
*<帝王曆紀譜>三卷
右題曰秦相荀卿撰。載週末列國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脈圖>。頗多疏略,決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嘗相秦,豈世別有一荀卿邪?
*<春秋機括>一卷
右皇朝沈括存中撰<春秋>譜也。
*<春秋世系>一卷
右不著撰人姓名。譜<左氏>諸國君臣世系,獨秦無世臣。
*<春秋會義>二十六卷
右皇祐間進士杜諤集<釋例>、<繁露>、<規過>、<膏肓>、<先儒同異篇>、<指黨碎玉>、<折衷>、<指黨議>、<纂例>、<辨疑>、<微旨>、<摘微>、<通例>、<胡氏論>、<箋義>、<總論>、<尊王發微>、<本旨>、<辨要>、<旨要>、<集議>、<索隱>、<新義>、<經社>三十餘家成一書,其後仍斷以己意。雖其說不皆得聖人之旨,然使後人博觀古今異同之說,則於聖人之旨,或有得焉。
◎孝經類
*<唐明皇注孝經>一卷
右漢初顏芝之子真獻於朝,千八百七十二字。唐玄宗注。序稱取王肅、劉邵、虞翻、韋昭、劉炫、陸澄六家說,約孔、鄭舊義爲之。何休稱:“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信斯言也,則<孝經>乃孔子自著者也。今其首章雲:“仲尼居,曾子侍。”則非孔子所著明矣。詳其文義,當是曾子弟子所爲書也。柳宗元謂:“<論語>載弟子必以字,獨曾參不然,蓋曾子之徒樂正子春、子思相與爲之耳。”餘於<孝經>亦云。
*<孝經正義>三卷
右皇朝邢?等撰。世傳<孝經疏>外,餘家尚多。鹹平中,?集說爲此書。
*<王介甫孝經解>一卷
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經>雲“當不義,則子不可不諍於父”,而孟子猥曰父子之間不責善,夫豈然哉!今介甫因謂當不義則諍之,非責善也。噫,不爲不義,即善也。阿其所好,以巧豐盛侮聖人之言至此,君子疾夫!佞者有以也。
*<溫公古文孝經指解>一卷
右古文二十二章,與<尚書>同出於壁中,蓋孔惠所藏者。與顏芝十八章大較相似,而析出三章,又有<閨門>一章,不同者四百有餘字。劉向校書,以十八章爲定,故世不大傳,獨有孔安國注,今亡。然諸家說不安處,古文字讀皆異,推此言之,未必非真也。國朝司馬文正公爲之指解並音。
*<範淳夫古文孝經說>一卷
右皇朝範祖禹撰。元祐中侍經幄時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