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齋讀書志卷七

◎僞史類

*<華陽國志>十二卷

右晉常璩撰。華陽,梁州地也。紀漢以來巴蜀人物。呂微仲跋雲:“漢至晉初四百載間,士女可書四百人,亦可謂盛矣。復自晉至周顯德僅七百歲,而史所紀者無幾人,忠魂義骨,與塵埃同沒,何可勝數,豈不重可嘆哉!”

*<蜀桂堂編事>二十卷

右僞蜀楊九齡撰。雜記孟氏廣政中舉試事,載詩、賦、策題及知舉登科人姓氏,且雲:“科舉起於隋開皇前,陋者謂唐太宗時,非也。”

*<九國志>五十一卷

右皇朝路振子發撰。雜記吳、越、唐、前蜀、後蜀、東漢、南漢、閩、楚,凡九國。

*<十國紀年>四十二卷

右皇朝劉恕道原撰。溫公序雲:渙之子也。博學強記,同修<通鑑>,史事之紛錯難治者,以諉恕。宋次道知亳州,家多書。恕往借觀之,目爲之瞀。性剛介。初與王安石善,及改新法,言其非,遂與之絕。卒年四十九。所謂“十國”者,一王蜀,二孟蜀,三吳,四唐,五吳越,六閩,七楚,八南漢,九荊南,十北漢。溫公又題其後,雲:世稱路氏<九國志>在五代之史中最佳,此書又過之。以予考之,長於考異同,而拙於屬文。其書國朝事,皆曰宋,而無所隱諱。意者各以其國爲主耳。

*<外史?杌>十卷

右皇朝張唐英次公撰。序稱:王建、孟知祥父子四世八十年,比之公孫述輩,最爲久遠。其間善惡,有可爲世戒者,路振之書未備。治平中成此書,以補其遺。凡<五代史>及皇朝日曆所書皆略之。溫公修<通鑑>,蒐羅小說殆遍,未嘗取此書,蓋多差舛,如光天至二年之類是也。

*<江南錄>十卷

右皇朝徐鉉等撰。鉉等自江南歸朝,奉詔撰集李氏時事。王介甫嘗謂:鉉書至亡國之際,不言其君之過,但以歷數存亡論之,其於<春秋>、箕子之義爲得也。雖然,潘佑以直見殺,而鉉書佑死以妖妄,殆與佑爭名。且恥其善不及佑,故匿其忠,污之以罪耳。若然,豈惟厚誣忠臣,其欺吾君不亦甚乎?世多以介甫之言爲然。獨劉道原得佑子華所上其父事蹟,略與<江南錄>所書同,乃知鉉等非欺誣也。

*<江南別錄>四卷

右皇朝陳彭年撰。僞吳、僞唐四主傳也。

*<南唐近事>二卷

右皇朝鄭文寶編。記李氏三主四十年間雜事。

*<江南野史>二十卷

右皇朝龍袞撰。凡八十四傳。

*<戴鬥奉使錄>二卷

右皇朝王曙撰。景德三年爲契丹主生辰使、祥符三年爲弔慰使所錄也。

*<生辰國信語錄>一卷

右皇朝寇?撰。?與康德輿天聖六年使契丹,賀其主生辰,往返語錄,並景德二年至天聖八年使副姓名及雜儀附於後。

*<乘軺錄>一卷

右皇朝路振子發撰。振,大中祥符初使契丹,撰此書以獻。事見其傳。

*<富公語錄>一卷

右皇朝富弼使虜時所撰。

*<張浮休使遼錄>二卷

右皇朝元祐甲戌春,張舜民被命爲回謝大遼弔祭使,鄭介爲副,錄其往返地裏及話言也。舜民字芸叟,浮休居士,其自號雲。

*<匈奴須知>一卷

右契丹歸朝人田緯編次。

*<北遼遺事>二卷

右不題撰人,蓋遼人也。記女真滅遼事。序雲:“遼國自阿保機創業於其初,德光恢廓於其後,吞併諸蕃,割據漢界,南北開疆五千裏,東西四千裏,戎器之備,戰馬之多,前古未有。子孫繼統二百三十餘年,迨至大祚失馭,女真稱兵。十三年間,舉國土崩。古人謂得之難失之易,非虛言耳。”

*<金人節要>一卷

右陷金人所上也。記金人初內侮,止紹興十年,共十六年事,頗詳實。

*<西夏須知>一卷

右皇朝劉溫潤守延州日,編錄僞境雜事。

*<蕃爾雅>一卷

右不載撰人姓名。以夏人語依<爾雅>體譯以華言。

*二卷

右唐韋齊休撰。齊休,長慶三年從韋審規使?南,紀其往來道里及其見聞。序謂:?南所以能爲唐患者,以開道越?耳。若自黎州之南、清溪關外,盡斥棄之,疆場可以無虞。不然,憂未艾也。及唐之亡,禍果由此。本朝棄?州不守,而遂無邊患。以此論之,則齊休之言可不謂善哉!

*十卷

右唐樊綽撰。鹹通中,南詔數寇邊,綽爲安南宣慰使,纂八詔始末、名號種族、風俗物產、山川險易、疆場聯接,聞於朝。

*<至道?南錄>三卷

右皇朝辛怡顯撰。蜀賊李順既平,餘黨竄入?南,雷有終募怡顯招出之。至道初,歸,因書其所歷,成此書。

*<皇祐蠻記>一卷

右皇朝馮炳撰。記儂智高叛,朝廷遣狄青討平之事。

*<南蠻錄>十卷

右未詳撰人。熙寧間,交趾叛,朝廷議討之,或纂歷代南蠻事蹟及便宜,上之。

*<西域志>十二卷

右唐僧玄奘撰。玄奘西遊天竺求佛書,既歸,記其所歷諸國風俗。其序雲:自黑嶺以西皆土著,尚東左衽,務田畜,重財賄,嫁娶無禮,獨天竺則異,別記於後雲。

*<雞林志>三十卷

右皇朝崇寧中王?編次。崇寧中,劉逵、吳拭使高麗,?爲書記官。既歸,扌?輯其會見之禮,聘問之辭,類分爲八門。

*<夏國樞要>二卷

右皇朝孫巽纂。記夏北兵屯會要、土地肥?堯、井泉涌涸、谷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與夫城池之完缺,風俗之所尚,編爲兩帙,上之於朝。

*<石晉陷蕃記>一卷

右皇朝範質撰。質,石晉末在翰林,爲出帝草降北表,知其事爲詳。記少主初遷於黃龍府,後居於建州,凡十八年而卒。按契丹丙午歲入汴,順數至甲子歲爲十八年,實國朝太祖乾德二年也。

*<虜廷雜記>十卷

右契丹降人趙志忠撰。記北廷雜事,始於阿保謹,迄邪律宗真。李清臣雲:“志忠仕虜,爲中書舍人,得罪宗真,來歸。上此書及契丹地圖,言北中事甚詳。”

◎史評類

*<劉氏史通>二十卷

右唐劉知幾撰。知幾,長安神龍間三爲史官,頗不得志,乃以前代書史,敘其體法,因習廢置,掇其得失,述作曲直,分<內>、<外篇>,著爲評議,備載史冊之要。當時徐堅深重之,雲:“居史職者,宜置座右。”玄宗朝,詔其家錄進,上讀而善之。宋子京稱,唐舊史之文猥褻不綱,謂知幾工訶古人而拙於用己。觀此書,知子京之論不誣。前世史部中有史鈔類而集部中有文史類,今世鈔節之學不行而論說者爲多。教自文史類內,摘出論史者爲史評,附史部,而廢史鈔雲。

*<史通析微>十卷

右唐柳燦?之撰。燦以劉子玄<史通>妄誣聖哲,評湯之德爲僞跡,論桀之惡爲厚誣,謗周公雲不臣,褒武庚以徇節,其甚至於彈劾仲尼,因討論其舛謬,共成五十篇。蕭統雲:“論則析理精微。”故以爲名。乾寧四年書成。<唐史>雲:燦公綽族孫。少孤貧,好學,著<史通析微>,時或稱之。起布衣,至爲相,不四歲。按<唐紀>,相燦在天?改元,則書成時,猶未仕也。

*<史記索隱>三十卷

右唐司馬貞撰。據徐、斐注糾正?牾,援據密糹致。如東坡辦宰我未嘗從田常爲亂,蓋本諸貞也。

*<歷代史贊論>五十四卷

右未詳撰人。纂<史記>迄<五代史>臣贊論。

*<唐書直筆>四卷

右皇朝呂夏卿撰。夏卿強記絕人,預修<新史>。此其在書局時所建明,歐、宋間有取焉,如增入高祖字叔德之類是也。

*<唐書新例須知>一卷

右記<新書>比<舊>增減志傳及其總類。

*<唐書音訓>四卷

右皇朝竇蘋撰。<新書>多奇字,觀者必資訓釋。蘋問學精博,發揮良多,而其書時有攻蘋者,不知何人附益也。蘋,元豐中爲詳斷官。相州獄起,坐議法不一,下吏。蔡確笞掠之,誣服,遂廢死。

*<唐書音義>三十卷

右未詳撰人。比竇氏書大略同而稍異,乃析爲三十卷。

*<唐史要論>十卷

右皇朝孫甫之翰撰。歐陽永叔、司馬溫公、蘇子瞻稱其其書議論精?,以爲<舊史>所不及。終於天章閣待制。

*<唐鑑>二十卷

右皇朝範祖禹醇夫撰。醇夫爲溫公<通鑑>局編修官十五年,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著成此書。取武后臨朝二十一年系之中宗,其言曰:“此<春秋>‘公在乾侯’之義也,雖得罪於君子,亦所不辭。”觀此,則知醇夫之從公,決非苟同者。凡二百六篇。

*<古史>六十卷

右皇朝蘇轍子由撰。其序曰:“太史公始易編年之法爲紀傳世家,記五帝以來,然不得聖人之意。餘因遷之舊,始伏義,訖秦始皇帝,爲七本紀、十六世家、三十七列傳,謂之‘古史’,追錄聖賢之遺意,以示後世。”<國史>議蘇氏之學皆機權變詐。今觀此書,蓋不然,則知子由晚節,爲學益精深雲。

*<兩漢博聞>十二卷

右皇朝楊侃纂。景德中,侃讀兩<漢書>,取其中名數前儒解釋爲此書,以資涉獵者。侃嘗編<職林>矣,此亦其類也。

*<三劉漢書>一卷

右皇朝劉敞原父、弟?貢父、子奉世仲馮撰。劉?嘗跋其書尾,雲:“餘爲學官亳州,故中書劉舍人貢父實爲守,從容出所讀<漢書>示餘,曰:‘欲作補註,未能也。’然卷中題識已多,公之子方山亞父錄以相示也。”

*<東漢刊誤>一卷

右皇朝劉?貢父撰。?序稱,英宗讀<後漢書>,見“懇田”字皆作“懇”字,命國子監刊正之。?爲直講,校正其謬誤不可勝數,然此書世無善本,率以己意定之。漢平三年奏御。?號有史學,溫公修<通鑑>,以兩漢事付之。

*<呂氏前漢論>三十卷

右皇朝呂大忠晉伯撰。予得其本於銅梁令呂肇修,撰汲公諸孫也。

*<晉書指掌>十二卷

右皇朝劉[B18F]編。以<晉書>事實,以類分六十五門。

*<唐書辨證>二十卷

右皇朝吳縝撰。縝,字廷珍,成都人,仕至郡守。數<新書>初修之時,其失有八類,其舛誤二十門,凡四百餘事。縝不能屬文,多誤有詆訶。如<新書張九傳>雲:武惠妃陷太子瑛,遣官奴告之曰:“廢發有興,公爲援,宰相可常處。”九齡奏之,故卒九齡相而太子無患。縝以爲時九齡已相而太子竟以廢死,以爲<新書>似實而虛。按史之文謂終九齡在相位日,太子得不廢也,豈謂卒以九齡爲相,太子終無患乎?初名<糾謬>,其後改雲<辨證>,實一書也。

*<五代史纂誤>五卷

右皇朝吳縝撰。凡二百餘事,皆歐陽永叔<新五代史>?牾舛訛也。按<通鑑考異>證歐陽<史>差誤,如莊宗還三矢事之類甚衆,今此書皆不及之,特證其事之脫錯而已,又善本未必皆然。

*<注唐紀>十卷

右題曰樊先生而不詳其名,近代人所注<新書紀>也。

*<歷代史辨志>五卷

右未詳撰人。亦有可觀者,凡百許篇。序謂:“人之志有甚微者,不可不辨,故以名書。”

*<西漢發揮>十卷

右皇朝劉涇巨濟撰。涇,蜀人。

*<三國人物論>三卷

右皇朝蜀人楊?甫撰。

◎職官類

*<唐六典>三十卷

右唐玄宗撰,李林甫、張說等注。以三公、三師、三省、九寺、五監、十二衛等,列其職司官佐,敘其秩品,以擬<周禮>。雖不能悉行於世,而諸司遵用,殆將過半。觀<唐會要>,請事者往往援據以爲實。韋述以爲書雖成而意不行,過矣。然識者謂自唐虞至周有六官而無寺監,自秦迄陳有寺監而無六官,獨此書兼之,故官皆復重也。

*<中臺志>十卷

右唐李筌撰。起殷周,迄隋唐,纂輔相邪正之跡,分皇、王、霸、亂、亡五類,以爲鑑戒。唐相以李林甫、陳希烈附皇道。筌上元中自表,天寶初,迫以綴名雲。

*<翰林雜誌>一卷

右不題撰人。輯唐韋執誼<故事>、元稹<承旨壁記>、韋來微<新樓記>、杜元穎<監院使記>、鄭?<視草亭記>並詩、李宗諤<題名記>爲一編。或雲蘇易簡子耆採其父<翰林續志>所遺,附益之。

*<翰林志>一卷

右唐李肇撰。纂唐世翰林院中供奉、儀則、制誥、書詔之式。其後雲:“睿聖文武皇帝裂海、岱十二州爲三道之歲。”蓋憲宗元和十四年也。

*<翰林盛事>一卷

右唐張著撰。記唐朝儒臣美事,凡三十八。

*<翰林續志>二卷

右皇朝蘇易簡撰。易簡在北門,最承太宗眷遇,錄元和以後至國朝翰林故事,以續肇<志>。

*<金坡遺事>三卷

右皇朝錢惟演撰。載國朝禁林雜儀式事蹟並學士名氏。文元公述真宗禮待儒臣三事,附於卷末。

*<御史臺記>十二卷

右唐韓琬撰。載唐初至開元御史臺中制度故事,以大夫、侍御史、殿中監察、錄事,分門載次名氏行事。著論一篇,敘御史正邪得失、進擢誅滅之狀附卷末,以爲世戒。

*<嘉祐御史臺記>五十卷

右皇朝馮潔已撰。御史臺有記,始於武后時姚庭筠,其後韓琬、韋述嗣有紀著。嘉祐中,王疇命潔已續之,乃上自太祖建隆之元,迄於嘉祐之末,凡一百四年,分門載其名氏行事,凡三百餘人。潔己,拯之子也,爲<序傳>兩篇,述其父事,且自敘立朝始末雲。與呂獻可、傅欽之、趙閱道相善,而鄙韓玉汝、周孟陽,亦可概見其爲人也。

*<新御史>臺記

右皇朝宋聖寵編。崇寧中,聖寵爲察官,續韓琬書,鹹用其規式,所異者,不爲諸人立傳,於儀制、敕、令、格、式爲詳。後人續至紹興九年。

*<御史臺彈奏格>一卷

右政和中,御史中丞蔣猷奏,乞委屬官李彌大,將本臺制、敕、令、格、式、彈奏事件,編成格目。六月,書成上之。

*<史館故事>三卷

右不題撰人姓氏。記史館雜事,分六門,迄於五代。李獻臣以爲後周史官所著。按其書以廣順年事爲於朝,獻臣之說尤信。

*<集賢註記>二卷

右唐韋述撰。述在集賢四十年。天寶丙申,摭院中故事、修撰書史之次及孝明時學士名氏。頗善敘事。

*<南宮故事>一卷

右不題撰人。韋述雲,開元中劉鄭蘭撰。劉,儒者,無著述才。

*<陳氏樞府拜罷錄>一卷

右皇朝陳繹編。起魏仁浦,止宋綬。

*<執政拜罷錄>十卷

右不題撰人。自建隆元年,迄於紹興九年。按皇朝以樞密院及參知政事爲執政,改官制後,以左右丞、兩省侍郎並密院爲執政,建炎三年後,複用舊制雲。

*<百官公卿表>一百四十二卷

右皇朝司馬光君實等撰。熙寧中,光以翰林學士兼史官修撰,建議欲據國史,旁採異聞,敘宋興以來百官除拜,效<漢書>作表,以便御覽,詔許之。光請宋敏求同修,及敏求卒,又請趙彥若繼之,歷十二年,書成奏御。

*<中書備對>十卷

右皇朝元豐三年畢仲衍承詔編次。序曰:“<周官>所謂要會者,正今日中書所宜有,自漢至唐,莫知議此。今編成十卷,凡一百二十五門,附五十八事。”李清臣嘗與許將書雲:“<備對>乃吳正憲公居宰路,以聖問多出意表,故令中書椽畢君爲之。其時預有畫旨,諸司遇取會不許濡滯。如此尚歷數年?就,後雖有改革,然事亦可概見也。”

*<麟臺故事>五卷

右皇朝程俱撰。紹興初復館職,俱首入館,纂集舊聞成十二篇。予所藏書,斷自南渡之前,獨此書以載官制後事爲詳,故錄之。

*<掖垣叢志>二卷

右皇朝宋庠撰。景祐中,李宗諤始取國初掌誥名氏,刻之於石,自爲紀序,庠因之成此書。王禹王頗譏其疏略。裴廷裕載舍人上事,知印宰相壓角,至今傳之爲故事,而庠書闕焉。

*<掖垣續志>一卷

右不詳撰人。續宋庠書,迄元祐六年十一月陳軒試中書舍人。

*<輔弼名對>四十卷,<目錄>一卷

右皇朝劉顏撰。纂西漢迄五代羣臣應對之名者。汲黯有“天子置公卿輔弼之臣,寧令從諛承意,陷主不誼”之言,顏取以名其書。天聖初,馮元爲侍講,上之。顏嘗爲令,坐事免,由是詔復其官。

*<將作營造法式>三十四卷

右皇朝李誡撰。熙寧中,敕將作監編修營造法式。誡以爲未備,乃考究經史,詢訪匠工,以成此書,頒於列郡。世謂喻皓<木經>極爲精詳,此書蓋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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