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棕榈,又见棕榈第四章





喝了太多咖啡,天磊回去之后无法入睡。躺在床上,望着帐顶,望见的是千百张女人的脸,眉立的,天美的,意珊的以及佳利的。笑的,哭的,怒的。眉立的脸总是很迷糊恍惚。十年实在是很长的日子,天美说她早已烫了头发,他记忆中的她总是那根粗大的、到处冲出零落短发的粗辫子,一件白衬衫,各色各样的裙子,一件深灰色的黑呢冬天大衣,一件褐色的、袖口都是墨汁的雨衣,还有那个细弱的身体。天美说她胖了一点,他想像不出她胖的样子,不知胖在什么地方?人家说生了孩子的女人如果一胖都胖在腰和肚子上,他想像不出来。因为他想像不出来,她就显得遥远。


他下了床,从床下移出那只没有被他母亲理出去的小提箱。提箱里有他重要的文件,信,他的记事本,几本他想看的书。有一本是卡夫卡的短篇小说集,集中有一张女人的照片。他拿出来,把纱门移开,证明了全屋的人都在睡觉,才关好纱门,把台灯开了,将立在案头的意珊轻轻覆在玻璃垫上,然后把手里的照片放在灯下,静静的看着。


那是张和意珊的完全不同的脸。意珊的脸像太阳,耀眼得亮,耀眼得令人注意,你知道它在哪里。而这个女人的脸是一片云,你觉得它存在,但是你追随不了它;它是轻柔的,但又似沉重,它不给任何光亮,但你忍不住要去探索它;它的颜色,它的形状。它给人一种美的感觉,美在何处,可又无从分析。太阳使人看到,而云片是只令人感到的。那是一张矛盾得叫人不得不多看几眼的脸,她的眉毛是开朗的,而眼里充满了成熟之后,经过痛苦之后的忧愁。她的鼻子是坚决的,而热情聚在那两片抿着的唇。一个小圆的下巴带着一股抑压不住的任性往前微翘,唇边两条细细的纹路却说明了她是如何在抑压着自己的任性。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甚至不是好看的,却是一个引人注意,令人探索,叫人回味的女人。她已不年轻,而有一股青春少女所没有的成熟的韵味。照片是黑白的。她穿了件黑旗袍,身上耳上没有一件饰物,却在左耳上方的头发上,别了一枚银亮的珍珠,把头发、旗袍及眼睛衬得更黑,而使嘴唇的线条更柔了。


他将照片平放在桌上,然后把自己的脸贴上去。他与眉立的爱情是少年期的一种纯罗曼蒂克的感情,他走后日夜思念她,她结婚时他曾偷偷哭过,将她的照片撕得稀烂,然后又边哭边将碎片拼起来。那是他的第一个恋,那种恋爱,最甜的时候就在恋爱的时候。他与意珊之间的爱情纯是人为的,为了要爱而爱,为了要结婚,也纯是建筑在纸上的。她的信给了他一种生活的目的。一种往前看的希望。他从飞机上下来看见她时,立刻就觉得她很可爱。他将来要对她很体贴。要教她如何习惯于美国的生活,那纯是一种带点大哥对不解事的小妹所感到的疼爱。他与佳利的那段事件,只是一个事件,而却是令他永生不忘,但又永生都不会再连接起来的事件而已。那是一种情,可以把人的心烫焦,痊愈之后永远留着痕迹的情,不该有,但又阻挡不了的“偶尔的事件”。


他在南伊大读完硕士,因为奖学金的关系,就转到一个天主教的学校柏立德去读博士。那个地方有几家在柏大教书的中国人。他退缩的个性和忙碌的生活使他无法和他们接近。偶尔,成了家的中国人找学生们去吃饭,也是一大批人,熟的本来熟,陌生的,到分手时候还是陌生的。每次被请,他总抱着很大的希望去,希望吃到一顿很好的中国饭,希望遇到些新人,在新人中结交一两个谈得来的朋友,希望和那些已经有家的人熟起来,至少以后可以借着他们家庭的温暖,暖一下自己寂寞的独处的时光。但每次回来,总是失望的。有了家,有了地位的人似乎有他们的一套,谈的是政治、股票,或者是学校里的人事变更,或是某人写的工作报告。太太们谈的则是普天下太太们谈的事,衣服、物价以及蜚短流长。几个和他一样的研究生,和他一样的窘迫。努力的想话说,努力的吃,走时努力的表示自己如何的感激。但是肚子虽然满了,心里还是空的。


他很想和大家融洽点,很想和大家打成一片,但是他不能,好几年,他的影子就是孤独。


他写博士论文那年,佳利来了。她的丈夫从东部一个学校转来柏大教书。第一次看见他们是在柏大中国同学的九月野餐会。赵教授把新来的陆伯渊介绍给同学们,他和陆握手时,觉得他的手出奇的修长柔软,尤其因为他自己的手在几年的苦工之后完全变成工人的手,结满了茧,手纹深而粗,因此显出陆伯渊的更加细致。


“牟先生在此地读什么?”


“新闻。”他说。几年来接触的中国人很多,每次初见面的问题几乎可以用一个公式写下来,读什么?那一年来的?从前在哪一个学校?是台湾来的吗?毕业之后是否预备回去?有没有女朋友了呵?家里还有些什么人?有没有兄弟姊妹在美国呵?等等。千篇一律。


“牟先生来美国多少年了?”


他还没有答,就看见一个年轻的少妇领了一个孩子走来,如果她手里没有牵着孩子,他是不会看出来,她是结了婚的。她的孩子跑开了,她却走到她丈夫身边,他没有正眼看她,可是却很敏锐的感觉到她一来,身边的空气由凝住而变为急速的旋转了。她丈夫转过头:


“哦,这是我太太,佳利,这位是牟先生,在此地读书。”


“牟天磊,”他说。


她伸出手来,他有点没有防到,但也就握了。她的手反而没有她丈夫的细致,却也不是粗糙,而是很有决心的手。


“牟天磊?”她侧着头想了一下,他这才注意地看了一下她的脸,他看到的并不是她脸上的五官,五官并没有出色之处,而是她的神情,那种揉合著少女的明朗和成人的解事的神情,使她的脸有股出奇的吸引力。


“我妹妹在二女中时有个同学叫牟天美,是你的亲戚吗?”


他突然的,像孩子似的欢呼起来。“啊,她是我妹妹--你妹妹是不是黄佳年?”


“是黄佳年。”她欣悦的说,眼睛里忽然注满了喜悦的明亮。


“对了,你当然是她哥哥,你们有共同的眼睛。她好吗?是不是在美国?”


“她在台湾,已经结婚了,刚刚生了个小孩。”


“真的吗?”他慢慢知道她喜欢用的口头语“真的吗?”带点孩气的惊讶以及成人的调侃,而且把眉毛那么一扬,充满了妩媚。“时间真是可怕的东西,我记忆中她是个小孩子,梳着童化头,喜欢穿长裤,说话时喜欢把头发一甩,天地不怕的神情,居然也结婚了!”然后她那双眼睛,并不大,也不美,但是明亮得令人不敢迫视的眼睛对他周身溜了一转,说:“我妹妹和你妹妹是好朋友,我们也该做好朋友才对,有空常来玩!”


“是,常来玩。”陆伯渊说,“我们在东部住时,常常有学生们来玩,很热闹,我就怕到这个小城来,我太太不大习惯。”


仅仅几句话,天磊可以看出陆伯渊对他太太的感情,以及陆太太好客的个性。


“当然;我还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天美呢。”


这句话有些和上句连不起来,佳利朝他望望,几乎想笑,又抿住了。“你们谈谈,我去看芒芒。不要忘了把我们家的位址和电话给牟先生,伯渊。”


聚餐会来了五六十个中国人。在美国不管城有多小,几乎都有中国人。而中国人就会像海藻一样连在一起,愈连愈大。有一两个带着外国太太来,一个姓关的,天磊认识,缩头缩脑的一个人,却找到一个十分漂亮能干的德国太太,有德国人的苦干忍耐,却又染上了美国女人那种爽脆,而姓关的又挑了许多对自己有利的中国的三从四德输入她的头脑,以致他就成了柏大几个中国研究生的钦羡的对象。另一个姓古的同学却找了个集存美国女孩所有短处的人结婚,除了标准的三围和一头金发之外,既没有事业心,又厌倦家庭主妇的生活,既不愿和中国人打成一片,又不愿意她丈夫在美国人的集会中受到冷落,结果就变成了孤立的一对。


天磊曾到古家去过几次,古家不调协的气氛实在令他受不了。古和他同在一个餐室打零工,有时晚上古开车送他回他的地下室,总要坐上半天不回家。好几次,他想问古为什么要和不是自己同胞的女人结婚?他自己就不可能对中国女孩以外的女孩发生兴趣,不单单为了他们有不同的历史背景,也为了他们有不同的前途远景,一个中国人怎能在美国落户呢?而且对事,对物,对人,美国人常有非常偏激的因此未免天真的意见,总以为世界上每一个角落都洒着美金,因此,世界上每一个角落都该洒着他们的思想。有些美国同学的自高自满,他简直受不了,叫他和一个背着狂妄自大招牌的美国人结婚,他宁愿一世都不娶!


野餐是烤牛肉、肉饼及热狗,十几个烤架,许多人围着看,帮忙以及加忙,十分热闹。有些人在托排球,另有几个人架起了羽毛球架打羽毛球。四个人打,两个教授,一个学生,另外一个女的是陆伯渊的太太。天磊这才注意到她身上穿了件无袖的白衫,底下一条小方格栗色百慕达裤子,除了没有美国女孩一双长的腿,其他的她都有,她拿羽毛球拍及跳跃拍打的姿势都很敏捷,充分显出了她会运动,而且喜欢。天磊走到烤架上去帮忙,可是不时从羽毛球架传来一阵响亮的笑,他远远看到她笑时仰头,放纵的样子。


那个姓古的朝着佳利那边看了好几眼,见近处没有教授,才低着声音说:


“这下应该会热闹了,看样子陆太太带着一股活力到这个城来,她好像与另一些太太不同一点,不那么拘谨。”


另一个同学说:“我哥哥在纽约读书,常到陆家去玩的,不久他还写信来告诉我陆家要来的事。他说陆太太也是台大的出国后在密大拿到硕士,毕业后嫁了陆先生,在家写小说。”


“呵,女作家!怪不得有点不同。”姓古的说,“写过么?”


“不太清楚,她用一个笔名,我哥哥好像提了一下,我忘了。”


“女人写小说,还不是身边琐事。”姓关的笑着说,“她的天地就在一个房子里,还能写出什么惊人的东西来?”


天磊不知那来的一股气,多半还是因为他是学文的,对学文的就忍不住要偏护。“奥斯丁、凯塞琳、曼殊非尔、吴尔芙夫人、乔治桑等都是女人!”


姓古的说:“啊,对了,对了,你们可不要冒犯我们这位文学世界里做过四年梦的牟兄,现在虽然改学新闻,但是最崇拜的还是他自己做不成的作家呢!”


“倒不是我崇拜什么人,我就觉得无论什么职业上面加了个‘女’字,一般人就用不屑的口吻,好像……”


“嗳!这块肉赶快翻过来,不然什么人倒楣要吃糊焦牛排了。”


好容易几十块牛排都烤好了,太太们七手八脚的做了生菜,分了面包及蕃茄片,倒了冰茶,男的都席地而坐,把几张野餐桌子让给了太太们及孩子们,大家就边说边吃起来。


天磊在美国住了那么些年,对洋饭的兴趣还是不高,平时,功课再忙,身体再累,他一个人在公寓里还是做中国饭吃,多半的时候开罐鸡汤下点面,或是星期日烧了一大锅红烧肉,吃上一个礼拜。第一天吃饭,第二天红烧肉下面,第三天吃冻肉,第四天肉里加点菜,第五天加点水烧肉汤,第六天看见那碗剩下的肉,肚子就饱了。纵使这样,他也宁愿在家吃,不愿去馆子吃牛排,他不喜欢吃是主因,次之就是一个人在餐馆吃饭,那个凄凉的味道叫他受不了。


柏城有两家中国馆,纯是广东式而纯为了做美国人的生意的,对他这样会吃中国菜的学生,不甚欢迎。有次他去吃,点了个豆豉蒸鱼,餐馆就嫌他只点一个菜,又是一个费时费事的菜。让他等上一个小时才端出来,又咸又冷,侍者脸上的表情更冷,他已经饿过了头,同时又生气,没有吃两口就走了。在桌上丢了一个铜板为小费。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去过。另外一家,他和别人常去吃,每个菜都是一个味道,豆粉加糖,加味精。粘在嘴上,粘在喉口、粘在胸口,十几杯茶才能将它冲淡。


但是这天的牛排特别好吃,太太们事先将它们浸在酱油、葱、胡椒粉和蒜末的卤子里,加上在烤架上烤的炭气,十分入味。而他自己也不知为什么心情特别开朗,就吃得特别多。吃完了以后他帮忙收拾,收拾完了他又参加大家去托排球。平时从来不运动的,当然不行,可是他玩得很起劲,也很累。玩得一身大汗之后的疲倦反而令他感到一种从来未有的轻松。到傍晚时大家才散。他特意去向陆家夫妇告别,陆太太叮咛他一定要去她家玩,他很肯定的答应了,才搭著姓古的车子回他的地下室。


这天他本来该给意珊写信的,但是回家之后,半是太累,半是集不中心思,就破例的没有写。第二天正式上课了,他拿的学校的助教金,要替教授改大学部学生的报告同考卷等,同时他的论文导师刚从中东遨游回来,找他讨论他的论文的进展,生活就突然的忙碌起来。


在台湾读大学时,最怕是忙。有时上午三堂课,下午还要钻在图书馆里看参考书,晚上写报告,一天也见不到眉立。那时他最喜欢星期二、四,他和眉立下午都没有课,骑着单车去碧潭玩。那时候唯恐空闲不够,不能真正的体味大学生的逍遥生活。出来之后,别的不怕,最怕是闲。既没有地方去,屋子里又待不住。有时周末,把自己关在学校里他那间小办公室,一个字也不能看,但又不敢出去,周末的美国,可以把独身的男女活活逼疯,无论到哪里去,电影院、饭馆,公园,任何一个娱乐场所,都是成双的,唯有在酒吧间,缩着头痴坐着的才是单身人,失恋的,和太太失和的,死了妻子的,在别处出差的。他们在酒柜前买醉,或买一宵的女人。


他不喝酒,也没有胆子去酒吧,也不好意思去有家的中国人处,又不愿和其他的单身中国同学在一起,因为那只有大家穷聊,穷发牢骚,再带着一肚子怨气回到地下室里将会更难以忍受。所以他情愿过忙碌的生活,早上一起来就去学校,把学校的事做完之后就写自己的论文。下午听听专题演讲,然后骑着车绕着学校近处一个小湖兜兜,一直到腿发酸而肚子大空时才回家。吃了饭,连忙又骑车出去兜圈子,然后到学校做他的论文,深夜深夜才回寓所,累得不能想,只能沉沉睡。不是他喜欢这样毫无调剂的生活,而是他找不到任何调剂生活的办法。


他一忙,就忘了答应过陆太太去她家里的事,而陆太太也没有来找他。有一天,他上街为意珊买生日礼物,在史蒂芬女装公司碰见陆太太,她呀的一声说:


“好久不见啦,怎么也不来我们家玩玩?我自己忙着安顿家,也没有记得给你打电话去。你跑来这里买什么?”


他突然的红了脸。他的脸很白晰,颜色一变就马上被对方注意了。


“哦!是给女朋友买东西,是不是?是什么样的女孩?你形容给我听,我可以贡献你一点意见。是否普通的女朋友,还是特别的?”


他的脸色一时没有恢复正常,只窘迫地笑着。


陆太太很懂事的说:“这么秘密吗?好,那我当然不参加意见。有空来玩,带着她一起来。”


他急巴巴的说:“她不能,她在台湾。”


“真的吗?”她又仔细打量着他,眼里闪着一种好意的嘲弄。“太远一点,是不是?”然后很亲切的说:“那么你更要来玩了,一个人,一定很寂寞,是不是?”


“唔,我会来的。”


她走后他还怔怔的。他实在很想请她帮忙买一样东西送意珊。


每次买东西送意珊,他总觉得比写一篇报告还要费事。每次写信问她要什么?她总说只要是美国东西,什么都好,穿的、吃的,化妆的,她都喜欢。他不能给她买穿的,因为他不知道她身段,吃的也只能寄些巧克力,他寄过两次,意珊对他说抽了很高的税,他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所以就不敢再寄了。化妆的,他是十足的外行,买来买去都是唇膏,自己都觉得太不会变通了。陆太太应该知道买些什么的。但他又不敢说,她那么爽朗的个性,也许会问他关于意珊的事,他怎么说呢?只能老实告诉她是通信认识的,她会怎么想呢?一定会觉得他不中用,在美国这么些年还找不到女朋友,反而和素不谋面隔着海的人这样恋爱起来。他当然不是觉得意珊本人会使他失面子,他只觉得这种方式交来的女友到底有点说不出口似的。


店员走过来问他要买什么?他木讷的说:“我随便看看。”


在店里转了半天,总算给他买到两小瓶夜巴黎的香水,一盒新出来的变色唇膏,两条义大利出品的丝巾,又顺便给天美买了些化妆品,回家包扎了,准备寄了,才吁了口气。


可是他还是迟疑着不去陆家,尤其是陆太太讲了“你一定寂寞的。是不是?”之后,他觉得更不能冒冒然的跑去,证明自己实在是太闷,太寂寞。愈是寂寞的人,愈要守着它,藏着它免得引起人家的同情,因为给别人一同情,愈觉得自己的寂寞难以忍受了。


有一天傍晚,他照例骑车到小湖边去兜,遇见陆太太带着芒芒在湖边散步。那时已近深秋,她穿了条米色窄腿长裤,一件义大利出品的猩红套头直统毛衣,见了他,向他招手,他跳下车上去。


“陆太太,吃过饭了?”


“伯渊去西部演讲,我懒得做饭,带了孩子到金凤去吃的叉烧炒面,还不算太坏。就是没有道理的贵。纽约的中国餐馆不知比它高明了几十倍,反而公道得多。”


“陆太太喜欢住在纽约?”


芒芒在草地上收集可口可乐的瓶盖,陆太太在那张木椅上坐了下来。


“纽约是个万花筒,五花十色的人种和人品,形形色色的事件,有些人也许会觉得它太烦,太吵、太使人紧张,我开始也不习惯,但住了一阵,就很喜欢了,不光是因为它供给各种享受,还供给了所谓‘思想的粮食’,有许多事,有许多人,使你想,使你探索,因此生活就没有那么单调呆板了。”


天磊说:“那是因为你是个女作家,住在纽约这样一个地方。可以找到更多的材料。”


“真的吗?”她笑了,把毛衣套头翻上来,围着颈子。“女作家,好高雅的名字,还不是在家没事做随便涂涂,谈谈身边琐事,发发牢骚,杀杀时间而已。芒芒,过来让妈妈看看你冷不冷。呀!手冰冷的,我们该回去了。到我家来坐坐,喝杯咖啡好吗?”


他扶着车子,犹豫着。陆伯渊不在家,他去喝咖啡,在美国人也许不把它当一回事,但万一给中国人看见了,总是不太妥当。但是,他实在闷得慌,到陆家去喝咖啡,和陆太太聊天,是他最想望的事。


佳利看出他的迟延,笑着说,“来吧,在纽约时,伯渊不在家,常有学生来玩。”


两人都是学文的,加上佳利是个解事的女人,而天磊实在太寂寞。


他既然开始去她家,就再也止不住自己不继续去。如果他对佳利并无好感,或者是没有什么感觉,常去也不可能有什么事,但是他不仅欣赏她这样一个女人,而且欣赏到了喜欢的程度。但如果佳利是个并不喜欢探索,也不喜欢看小说,也不喜欢写小说,更不喜欢做白日梦的女人,她也就感觉不到他对她的欣赏,以及他的寂寞,也不会毫不思索地毫无自觉地给予他超过了同情或怜悯以及了解的感情。


从一开始,佳利就感到天磊对她过份的拘谨,以及拘谨的原因。但她没有想到,她不应该找他来她家。


从一开始,天磊就发觉特别和她接近,以及想与她接近的原因,但他没有想到,他不应该去。


也许他们都想到了而无法做到。也许感情的事,不是轻易能抵挡住的,从秋天到初冬,当他们想抵挡的时候,已经抵挡不住了,像潮涨时,先是看不到涨潮的痕迹,等到看见时,已经淹到自己站立着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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