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昨夜我寫了一封癡癡顛顛的信,幸虧不寄出,否則你又要罵我。

  我知道你很愛我,如果你騙你自己說不愛我,我也無法禁止你。

  照相即使你硬要送給我,我也不要了,因爲你已送過了別人。你瞧我好像也會喝醋的樣子。

  關於朋友我向來主張“不交主義”,除非人家要來交我,我決不去交人家。男朋友我也不要,何況女朋友,何況是含有特殊意義的女朋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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