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聞《孫子·論間》之一篇有曰:“殷之興也,伊摯在夏。
周之興也,呂牙在殷。”夫殷、周之王,固天命之所攸屬,何伊摯、呂牙之能爲興亡也哉?蓋天命之去留,系豪傑之去就。
羅其英雄,則敵國自爾窮。秦實無人,始爲可圖;季樑猶在,則腹心之憂未去。故用間之法,不以豪傑之未至爲可憂,而以豪傑之已去爲足慮;不以人材之未附爲國家之急,而以人材之外附爲國家之大患。五就湯、五就桀者,所以爲造邦之臣。之虞而虞亡、之秦而秦伯者,所以爲伯者之佐。韓信不用於楚,而用於漢,此高祖之所以得天下。樊若水不官於南唐,而官於我宋,此藝祖之所以得江南。蓋豪傑之士致之於朝廷,用之於幕府,則可以爲忠臣、爲義士;遺之於郊野,棄之於山林,則可以爲亂臣、爲賊子。得之於我,則可以成帝王之功;棄之於敵,則適以資奸宄之策。古之聖賢務攬英雄之心,如黃石之著《三略》;延攬英雄,如鄧禹之告光武。解衣推食,以固其樂爲我用之心;吐哺握髮,以啓其無鄙我之意。斯爲善耳。不然,則楊朱之岐多於南北,孟軻之水決於東西。天之所以資我者,將轉而爲資彼之具矣。夏雖未亡,而摯去則亡;周雖未興,而望至則興。忌不畏哉!忌不畏哉!
自今宜令二三大臣廣行招致,幕府將帥精加延攬,使無遺於草萊,使無逸於郊野。取之不拘於勢分,用之不嫌於細故。
將見襄淮之翹楚、江湖之豪放、荊楚劍客、煙波釣徒,風聞霧集,臂奮鬣鼓,求備吾之採擇矣。是謂豪傑爲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