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捷將(招善上竿立索者充)。
──聽望將(招耳聾目瞽者充)。
──筋角將(招善制弓弩者充)。
──偷劫將(招善攻營襲寨者充)。
──波濤將(招善弄潮泛水者充)。
──煙火將(招善飛煙走炮者充)。
──伏兵將(招善搜伏隱蹤者充)。
──遊獵將(招善羅弋禽獸、籠檻教使者充)。
──樓閣將(招善緣牆上壁者充)。
──窟穴將(招善穿窟穴者充)。
──洋海將(招善識海道者充)。
──風雲將(招善辨風驗雲者充)。
──間諜將(招善聽探事務者充)。
──鄉導將(招曾歷內外道路者充)。
──皮革將(招善薰皮雙線者充)。
──樓櫓將(招善斤斧繩墨者充)。
──油漆將(招善煎油{髟木}漆者充)。
──機柱將(招善機織羅錦者充)。
──鋒刃將(招善鍊鋼團鐵者充)。
──丹青將(招善揮染繪畫者充)。
──機巧將(招善雕鐫裝塑者充)。
──醫人將(招善醫人病者充)。──醫馬將(招善醫馬病者充)。
──毒藥將(招善修合藥餌者充)。
──辭說將(招善遊談辨說者充)。
──營寨將(招善辨形驗勢者充)。
──孤虛將(招善灼龜、揲易、六壬、太乙者充)。
──潛身將(招善無火夜行者充)。
臣聞高祖以販繒屠狗之徒而得天下,田文以雞鳴狗盜之徒而保其軀,韓信驅市人而破趙,王霸募市中人而敗王郎。是皆招軍取士不拘於一門,兼收幷蓄不徇於一節。故隨所遇以用人,隨所用以成事,使在彼無棄材,在我無遺用也。
近年以來,國家招軍,立爲定法:及等仗者,方爲招收;而身材矮短,所欠毫末,則雖勇如關、張,亦所不招。無殘疾者,方爲刺補;而指斷目眇,略有小疵,則雖智如良、平,亦所不刺。自侍衛三司,至江上諸軍,例皆扼以等仗,扼以年齒,更扼以犯徒刺環,而未嘗破格收刺一人。豈知及等仗者,未必皆可用之士;有殘疾者,未必皆可棄之材?雖年未十六、年逾六十,而武藝過人,雖脊嘗犯徒、項嘗刺環,而材武無敵,豈可拘於定製,並行棄逐,使居山林伺生他變?是必廣行招致,隨材佐用。故自正兵之外,復收諸色材技,分爲二十八將,各置隊伍,教以本色材技,兼習武藝、戰鬥。則普天之下,無非可招之軍;四海之內,無非可用之卒。三司、五駐與夫沿邊諸屯戍,自無兵少之慮矣。是謂廣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