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等甲:腰圈四尺五寸,批膊五吊(止數直下五吊,橫搭不計),頭魁覆釜二尺五寸。
──第二等甲:腰圈四尺,批膊四吊(止數直下四吊,橫搭不計),頭魁覆釜二尺三寸。
──第三等甲:腰圈三尺五寸,批膊三吊(止數直下三吊,橫搭不計),頭魁覆釜二尺一寸。
──第一等甲裙:直下長一十五吊(不計橫段)。
──第二等甲裙:直下長一十三吊(不計橫段)。
──第三等甲裙:直下長一十一吊(不計橫段)。
臣聞物之不齊,物之情也。秦人、越人之肥瘠,不可以同衣;吳人、越人之好惡,不可以同舟。心廣體胖,心剿形瘵,此固賦分之不侔。在我豈容以逆其所賦,而強之以必同哉?故士有肥瘠,甲身不可無廣狹;材有高下,甲裙不可無長短。故第一等甲所以給肥胖之士也,肥胖之士亦有長短,故甲裙又分爲三制,使肥而長、肥而短者皆可披帶。第二等甲所以給中常之士也,中常之士亦有長短,故甲裙又爲三制,使中常而長、中常而短者皆可披帶。第三等甲所以給瘠弱之士也,瘠弱之士亦有長短,故甲裙又爲三制,使瘠弱而長、瘠弱而短者皆可披帶。每遇給散,則隨其肥瘠長短而選給之,則肥瘠長短無一不稱其用。人瘦甲寬,則都管皮柱定不可行坐;甲小人大,則掩不及而不避金矢。皆爲棄物。是謂人甲制。